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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中小学教辅管理意见 9月1日起实施

2012-07-17 19:15:00     作者: 姜洋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山东 中小学 教辅 管理
[提要] 意见中提出,将建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省教育厅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在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同时,还将建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制度,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要包括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新闻出版、价格等方面相关专家,确保其专业性和代表性。在对进入我省高中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后,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
  大众网济南7月17日讯(记者 姜洋)近年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在满足中小学教学需求的同时,也出现了良莠不齐、价格虚高等问题。为此,省教育厅今天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价格、采购等环节进行规范。意见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8月31日。
  建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中小学教师、教研员可入选
  意见中提出,将建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省教育厅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在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同时,还将建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制度,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要包括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新闻出版、价格等方面相关专家,确保其专业性和代表性。在对进入我省高中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后,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
  评议委员会定期面向省内外发布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通告,公开受理符合条件出版单位送评的教辅材料并组织评议工作,经评议委员会评议确定后公告。各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从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每个学科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自愿选用。教辅材料编写人员和被评议的教辅材料出版人员不得参加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
  据了解,评议推荐的高中教辅材料主要是与我省使用教科书配套、教材原创出版社出版或其授权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个学科,以及同步使用的地理、历史图册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探究报告册。原则上每学科分教材版本评议推荐3套。高三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单独编写。高中寒暑假作业均包含在每册教辅材料中,不再单独编写。
  省教育厅将制订高中教辅材料编写指导意见,提出适用于我省的教辅材料编写基本要求。上述高中教辅材料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使用。经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定价政策,具体将由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农村学生可免费使用小学教辅,初中毕业考试不再单独编写辅导材料
  据了解,今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将统一提供1套配套练习册,不再评议推荐其他教辅材料。配套练习册包括小学3-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3科,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生物6科,以及配套初中教材同步使用的地理、历史图册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探究报告册。配套练习册及图册与教材将一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免费提供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城市学生自愿购买。
  初中毕业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均含在初中相关年级下学期的配套练习册中,不再单独编写。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提供1套配套练习册的定价政策由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为保证教辅材料质量,主要编写者必须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和熟悉相关教材。相关单位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的行为将被禁止。教辅材料的出版单位必须是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单位。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发面向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
  凡经我省评议公告的高中教辅材料,由省教育厅通过有关程序遴选具有国家批准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发行。义务教育阶段配套练习册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为加强教辅材料的使用监督,各市教辅材料推荐结果将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和非法盗印的监督检查,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价格管理,纠风部门要对教辅材料的管理和评议推荐工作实行严格监督。另外,各部门还将建立信访举报机制,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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