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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居民明起可办个人赴台游 停留不超15天

2012-08-27 06:46:00     作者: 杜洪雷    来源: 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个人游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居民赴 签注 居民身份证
[提要] 自28日起,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开始受理本市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办证申请。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后,可通过3家旅行社申请“入台许可”,3家旅行社分别为山东旅游有限公司、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山东交运旅游有限公司。

  本报济南8月26日讯(记者 杜洪雷) 自28日起,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开始受理本市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办证申请。 
  济南市户籍居民(暂不实行省内跨户籍地)申请赴台个人旅游证件所需材料与港澳“个人游”申请基本一致。其中包括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同时交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两寸证件照(背景为白色),并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
  经批准赴台个人游的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为其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天。首次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后,可通过3家旅行社申请“入台许可”,3家旅行社分别为山东旅游有限公司、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山东交运旅游有限公司。 

    济南市区居民可到5个网点办理

  济南市内5区(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户籍常住居民,可就近到以下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出入境相关业务:
  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为高新区舜华西路777号,联系电话85081088;
  历下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为解放东路35号,联系电话85084063;
  历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山大北路57号,联系电话85086055;
  天桥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为无影山中路98号,联系电话85085676;
  槐荫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为张庄路188号,联系电话85085056。 
  本报记者 杜洪雷 

    个人游仍离不开旅行社

  办好《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后,旅客需到有赴台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办理入台手续。目前我省有赴台组团资质的旅行社达9家。从经济消费上来讲,参团还是目前最经济实惠的一种方式。目前赴台的常规线路是六日游和八日游,价格从4000元至16000元不等。
  目前,济南每周直飞台湾的航班达9班,分属于山东航空和台湾长荣航空公司。
  (宗和)

    赴台自由行明起可申请 济南警方公布申请办理点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自2012年8月28日起开始受理本市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办证申请。本市居民可就近选择济南市公安机关各出入境受理点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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