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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高中同步辅导书编写须先立项

2012-10-19 06:43:00作者:徐洁来源:齐鲁晚报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编写,10月18日,山东省教育厅发文要求,高中9科目同步练习册等辅导材料的编写,必须由具备教辅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到山东省教育厅立项。

  本报济南10月18日讯(记者 徐洁)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编写,10月18日,山东省教育厅发文要求,高中9科目同步练习册等辅导材料的编写,必须由具备教辅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到山东省教育厅立项。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受理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编写立项申请的通告》中规定,立项范围包括:普通高中高一至高三年级与教科书配套使用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个科目(以下简称“9科目”)同步练习册(含寒暑假作业内容。以下同);9科目高三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与地理、历史科目教科书配套使用的同步填充图册;与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教科书配套使用的同步实验探究报告册。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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