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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限行扩大至青岛五区 12月起每车罚款200元

2012-11-02 09:30:00作者:王磊江来源:青岛早报

从昨天起,市区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由现在的前海一线旅游风景区,分两个阶段扩大至市内七区及高新区1400平方公里范围,每日早7时至晚8时,禁止高污染黄标车在限行区域行驶。《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分阶段扩大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的通告》昨天开始实施。

  从昨天起,市区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由现在的前海一线旅游风景区,分两个阶段扩大至市内七区及高新区1400平方公里范围,每日早7时至晚8时,禁止高污染黄标车在限行区域行驶。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本月是个过渡期,对违规驶入第一阶段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分阶段扩大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的通告》昨天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高污染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至市内四区和崂山区部分区域。昨天起至明年10月31日,每日早7时至晚8时,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行政区域以及崂山区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松岭路以西区域,禁止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昨天我市虽然开始正式限行,但只是扩大限行区域过渡期,期间违规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驶离限行区域;12月1日起,违规驶入第一阶段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每辆车将处200元罚款。(记者 王磊江)

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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