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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3月20日公示学区划分 将无缝覆盖

2013年03月05日 08:07作者:张雯雯来源:山东商报

去年7月,本报曾报道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房被热炒,呼吁教育主管部门公示学校学区划定范围。对于学区调整不到位,社会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视情节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分。

  

  学区调整将坚持无缝覆盖和就近从优的原则(资料片)记者郑涛摄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雯雯)去年7月,本报曾报道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房被热炒,呼吁教育主管部门公示学校学区划定范围。今年新一季的中小学校招生即将展开,经过多方协调,在本报的力促下,昨天,济南市教育局下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调整及公示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本区域内学区调整工作实施细则,并绘制学区划分图,在3月20日前面向社会公示。

  现如今,为了能让孩子上个好学校,很多家长从孩子一出生就在为孩子入托、入学做准备。但由于教育部门对“择校”控制十分严格,所以,购买学区房落户就成了家长们选择最多的方式,学区房的价格也因此不断飙升,一些房产商和房屋中介为牟利,“忽悠”购房者,致使很多家长花了高价买了学区房,最终孩子也踏不进名校门。去年7月24日,本报曾报道《一墙之隔,买了学区房也上不了学》 的消息,随后几天,又接连刊发了有关学区房操作中的一些“猫腻”,呼吁教育主管部门公示学校学区范围。当时,教育主管部门也答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

  在本报的力促下,昨天,济南市教育局下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调整及公示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制定本区域内学区调整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本月下旬正式公示。届时,济南市教育局将成立学区调整督查小组,对学区调整后群众满意度、择校生认定及比例进行重点督查。对于学区调整不到位,社会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视情节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分。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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