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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可短信查交通违法信息 换号需告知车管部门

2013年03月18日 07:16作者:韩磊来源:济南日报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从4月1日起,全省交通违法查询短信平台将投入运行。据了解,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报讯(记者 韩磊 实习生 侯月)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从4月1日起,全省交通违法查询短信平台将投入运行。届时,全省驾驶员不用到车管所,发短信就可查询车辆违法信息。车管部门提醒,为方便查询,联系方式特别是手机号码更换的群众应尽快告知车管部门。为确保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联系方式准确,我省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的基本信息集中清理补录工作已经启动,

  据介绍,4月1日起,全省交通违法查询短信平台将投入运行。省交警部门正在协调有关技术单位,研究开发短信平台。全省驾驶员只要在交警系统中完善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就可以享受到这项服务。短信平台开通后,驾驶人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车辆的相关实时信息,比如交通违法记分、驾照和车辆审验信息等。相对于其他查询方式,手机短信有随时送达、随时了解的优点。目前我省的济南、青岛等部分城市已经实现违法信息免费发送。驾驶人有了交通违法行为之后,将收到来自所在市交警部门的违法信息,这有利于车主及时了解违法行为,避免同样的行为再次发生。

  据了解,为确保信息准确,此次清理补录的重点是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的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住址、邮编、电邮等联系方式信息。集中清理工作将一直持续到6月底。按照计划,要确保所有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联系方式准确率达到90%以上,其中,农村微型面包车、大中型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联系方式准确率达到95%以上,城市社区内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数据准确率要达到100%。交警部门表示,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信息变更完毕后,短信告知平台上的所有个人信息,仅用于核对驾驶员信息、发送违法信息、交通管理和交通便民信息,交管部门将予以保密。交警部门表示,如果驾驶人的信息错误或者不完整,一些车管服务内容比如告知违法信息、告知路况信息、事故预警、车辆检验和驾驶人审验提醒服务就无法全面实现。因此,提醒群众如果联系方式特别是手机号码更换,应尽快告知车管部门。

  记者从市车管所获悉,从去年开通名声警务平台以来,我市已经为广大车主提供短信查询交通违法。我市需要改变联系方式的车主,可以通过登录济南市车管所网站,点击机动车联系信息变更栏后,进行信息变更,也可以拨打济南市车管热线66712345,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今年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据了解,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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