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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乙类病种纳入特殊疾病报销 报销病种增至40个

2013年05月14日 07:09作者:孟一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从4月26日举行的济宁市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济宁市新增14个特殊疾病乙类病种,特殊疾病报销的病种就此增至40个。参保职工纳入统筹的医疗费,1000元以上的部分,甲、乙类病种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进入大额医疗救助的支付比例为90%。

  □记者 孟一 通讯员 金延敏 报道
  本报济宁讯 记者从4月26日举行的济宁市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济宁市新增14个特殊疾病乙类病种,特殊疾病报销的病种就此增至40个。
  据了解,济宁市参保职工(居民)特殊疾病分为甲类病种和乙类病种,其中甲类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等3个病种。乙类病种在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脑出血脑梗塞、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等23个病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心肌病、血友病、癫痫、肝硬化、溃疡性结肠炎等14个病种。
  参保职工纳入统筹的医疗费,1000元以上的部分,甲、乙类病种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进入大额医疗救助的支付比例为90%。参保居民纳入统筹的医疗费,900元(在中医医疗机构就诊的起付标准再降低100元)以上的部分,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的支付比例分别为60%、50%。进入大额医疗救助的支付比例为70%。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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