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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规范引导试点调查:阳光下民间资本更从容

2013年07月30日 06:34作者:杨鹏 王爽来源:大众日报

两种路径:因地制宜 殊途同归  东营民营经济投资所需资金一般较大,该市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聚集大额社会资本,主做项目投资;以东营市为例,目前该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融资租赁公司共吸纳民间资金115亿元,约占该市民间资金总量的四分之一。

  原标题:走在阳光下 民间资本更从容

  据粗略统计,2012年山东民间融资规模约为4000亿元。资金总量如此巨大的民间融资市场,需要被激活,更要被规范。尤其是近两年,温州、鄂尔多斯等地相继爆出民间借贷风险事件,民间融资“阳光化”的需要更加紧迫。
  2012年3月,山东选择东营、临沂两市以及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探索引导民间资本走上“阳光大道”。一年多时间过去,试点效果如何?记者近日赴试点地区实地调查,一探究竟。
趟出路子:疏堵并重 以疏为先
 “疏”,多是通过设立纳入政府监管的民间借贷机构,引导民间融资由“地下”浮到“地上”;“堵”,则重在清理整顿此前处于监管真空的投资公司,使其由无序变为有序
  7月4日,记者在东营垦利县恒信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看到,营业大厅的电子屏不停滚动着匿名供需信息:××公司,需求资金50万元,期限三个月,月利1.6%;××人,出借资金30万元,月利1.9%……柜台上,摆放着出借信息登记表、供求信息登记表。中心理事长张培凤介绍说,中心虽刚成立半年,但已登记出借资金3300万元,需求资金6060万元,撮合对接资金2490万元。
  红火的场景,昭示着我省民间融资规范引导试点已开花结果。而试点的最初,用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的话说,则是“既无经验可循,也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民间融资需要规范,但如果管得太紧,又会丧失民间借贷灵活的特性。正因为如此,省里确定了“疏堵并重,以疏为先”的试点原则,只要是原则、底线不突破,都可以大胆试、大胆闯。
  记者了解到,在试点的选择上,我省先将目光锁定在民间资金充裕,民营经济比较活跃的东营、临沂两市。据相关调研数据显示,2010-2012年东营市民间资金维持在400-500亿元,临沂市则在200亿元左右。
  2012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意见》正式出台,我省成为继浙江之后全国第二个出台此类政策的省份。《意见》将“疏堵并重,以疏为先”的原则细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由试点市县开展自行探索。此外,《意见》还规定,试点要坚决“守住三条底线”,即不发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暴力催收债、利息不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记者在试点地区调查后发现,“疏”,多是通过设立纳入政府监管的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引导民间融资由“地下”浮到“地上”;“堵”,则重在清理整顿此前处于监管真空、乱象丛生的投资(咨询)类公司,使其由无序规范为有序。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试点地区共建立民间融资组织79家,吸纳和引导民间资本42.8亿元,80%以上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此外,东营市还对183家投资类公司进行清理整顿,保留规范了62家公司;临沂市对全市600多家带有投资、咨询、理财字样的公司进行治理,首批将3家规范经营的公司纳入试点管理范围。
两种路径:因地制宜 殊途同归
  东营民营经济投资所需资金一般较大,该市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聚集大额社会资本,主做项目投资;临沂民营经济数量多,体量小,该市提出“民间融资服务公司乡镇全覆盖”思路
  民间融资试点过程中,虽然遵从着同一理念,但有意思的是,东营和临沂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从实际出发,走出了两种不同的路径。
  记者采访中发现,试点地区疏导民间资本实行“双管齐下”。既有中介特性的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主要为融资双方提供撮合服务;也有经营性质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融资服务公司,可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以东营利津县津利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为例。该中心只为借贷双方提供服务场所,不参与借贷活动,借贷双方资金必须通过主办银行结算。撮合成功后,中心为双方出具见证书,证明借贷行为合法有效,并将交易按“一案一档”建档。中心理事长马汝杰说:“虽然不参与借贷,但我们全程介入借贷活动,通过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相关机构进场,为客户提供简便、快捷的一条龙式服务,人气和撮合金额持续攀升。”
  该中心还有一个特色,就是吸引了15家投资公司入驻。它们通过中心发布和获取投融资信息,已登记成交融资业务133笔,金额8240万元,年平均利率18.3%。利津县在对名目繁多、良莠不齐的投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后,保留下来的投资公司入驻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截至目前,东营市已成立5个同类性质的平台,登记需求资金5.91亿元,出借资金3.16亿元,成功对接2.11亿元。
  而在临沂,民间融资中介服务的平台则有着更为灵活的形式,如佰易贷、e联贷等网络平台,同样起着对接民间融资的作用。据佰易理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唐爱武透露,佰易贷目前拥有7007个会员,其中出借方820人,借款方6187户,现年均利率为19%。
  记者登陆该网站看到,出借方可以查询借款方的借款还款记录,通过竞标形式参与借款招标。借款方则可从投标者中选择利息较低者,减少融资成本。据介绍,在资金往来方面,融资双方既可以选择与该网站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也可以选择接受银行第三方监管的该公司账户。截至5月末,临沂上述两家网络平台已累计撮合业务11915笔,金额达2亿多元。
  再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或民间融资服务公司。此类公司一般由当地民营企业、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主要经营项目投资或借出资金等业务。二者有何不同?省金融办处长胡成立说,实际上,这是东营、临沂两市根据自身现实的经济状况,逐渐形成的两种类型的公司。
  记者了解到,东营民营经济以石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主流,项目投资所需资金一般较为巨大。针对这种情况,该市设计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这一形式,聚集大额社会资本,主做项目投资,注册资本从最初5千万元提高为现在的1亿元。目前,该市3家资本管理公司分布在大王镇、陈庄镇两个经济强镇和利津经济开发区。
  与之相较,临沂民营经济多为商贸企业,数量多,体量小。因此该市提出了“民间融资服务公司实现乡镇全覆盖”的思路,该类公司注册资金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以上。除项目投资外,更多是为数额较小的闲散资金服务,供需额度都不大。截至目前,该市13个县区均已建立民间融资服务公司,总数达54家,其中13家设在乡镇。
  胡成立认为,虽然两类公司不尽相同,但殊途同归,都是起到了汇集闲散的民间资金投入实体经济运行的作用。下一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开试点。
继续完善:找好定位 监管联动
  民间融资组织的定位是项目投资,不鼓励做资金放贷,这是其与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的最大区别。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是未来亟待解决的问题
  早在民间融资组织出现之前,山东广为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就已运作得非常成功,这类地方金融组织的股东允许当地民营企业、自然人参与,对吸纳、疏导民间资本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现在,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的出现,以更为灵活的经营方式,进一步扩大了民间资本融入地方金融组织的容量。
  以东营市为例,目前该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融资租赁公司共吸纳民间资金115亿元,约占该市民间资金总量的四分之一。
  在谈到与之前地方金融组织的不同之处时,胡成立说,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的定位是项目投资,并不鼓励做资金放贷,这是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的最大区别。如东营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要求不低于资本净额80%的资金进行项目投资,剩下20%可做短期财务性投资。在临沂,民间融资服务公司对项目投资也有最低比例。“以项目投资为主导,可以保证民间资金真正能进入实体经济,这将成为各种民间融资组织的定位方向,如果也像小额贷款公司一样以资金放贷为主,那这个创新就没有多大意义了。”胡成立说。
  同样,以项目投资为切入点,东营市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给予了可以私募资金的政策,允许其在注册资金全部到位且对外投资达注册资本金50%以上时,通过私募形式边筹集资金边开展项目投资。7月8日,利津县金洲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利津县北宋镇大牛社区(北海家园)小城镇建设项目,对12名投资人完成2000万元资金募集,成为我省民间融资公司的“私募第一单”。
  随着我省各类金融创新试点的深入和铺开,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等准金融机构越来越多,意味着将有越来越多的民间融资行为、资金规模、地区分布、资金流向、利率水平等纳入政府监管,越来越多的民间融资从此走上“阳光大道”。
  不过,任何一种创新的金融业态,风险控制都当属首当其冲。记者了解到,对于上述准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建立了高管约谈、信息月报送、定期检查、县区主监管员和主办银行制等制度,对其进行监测预警和风险处置。但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各类机构主管部门不一,监管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机制,这将埋下风险隐患,也是未来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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