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体育局:力争让全省中小学生3-5年都学会游泳

2014-02-20 07:14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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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运动员文化教育,避免“挂学”“混学历”现象 为了让群众体育工作更符合老百姓需求,省体育局将改革全民健身运动会办赛模式。为发挥社会体育组织的作用,省体育局将改革体育协会管理模式,选择几个热点体育项目的省级单项协会试点,促进体育协会尽快成长、发育。

 □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群众选什么就办什么
 □将更多比赛交由体育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承办
 □改革运动员文化教育,避免“挂学”“混学历”现象
  □记者 于晓波 王 建 报道
  本报济南2月19日讯 全民健身运动会改变办赛模式,根据群众意愿设置项目;改革体育竞赛管理,促进办赛工作市场化、社会化……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全省体育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省体育局将推出八项改革措施,推动全省体育事业深化改革、科学发展。
  省体育局与省法制办联合起草了《山东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重点解决申办、举办体育比赛中职责不够清晰、程序不够明确,场馆规划建设中超规模、超规格和赛后利用不充分以及廉洁办赛等问题,促进办赛工作市场化、社会化。
  为了让群众体育工作更符合老百姓需求,省体育局将改革全民健身运动会办赛模式。在项目设置上问需于民,设置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在承办方式上实行政府补贴、公开招标,将更多比赛交由体育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承办。
  此外,省体育局将增加开展全省体育俱乐部联赛的项目,探索丰富竞技体育的发展模式。同时,改革运动队办队模式,选择部分项目,采取与俱乐部或企业联办、与大学联办、省队市办三种形式进行试点工作。在县级体校改革上,省体育局将探索多元化办校模式。为发挥社会体育组织的作用,省体育局将改革体育协会管理模式,选择几个热点体育项目的省级单项协会试点,促进体育协会尽快成长、发育。
  省体育局还将改革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对省运动队的大学教育,将与山东体育学院实行联合办学,避免过去“挂学”“混学历”等不良现象。对市、县体校的文化教育,重点加强教研活动和文化测试,探索与教育系统和当地中小学联合办学的路子。
  在体育工作法治化方面,省体育局将积极争取省人大、省法制办的支持,加强体育立法工作,特别是对各地加强体育公共服务、青少年健康、城市建设规划中缺少体育用地、社区建设中健身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制定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政策,依法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座谈会上,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成为热点问题。省体育局局长张松林宣布,今年开始举办好两项活动: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办好肥胖孩子“健康夏令营”,总结经验向全省推广;联合省教育厅在中小学试点普及游泳运动,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省中小学生都学会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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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力争让全省中小学生3-5年都学会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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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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