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颁发 利于简化手续

2015-04-16 10:11:00来源:鲁中晨报作者:常萍

  4月15日,博山区公布《博山区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博山区成为淄博市第一个进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区县,这对于淄博市三证合一工作来说无疑是一次有益探索。

  以往,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分别向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提交申请材料,分别申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一套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往返多次,大约需要十几天的时间。“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后,企业在同一个窗口,通过一次申报,一次性领取载有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实现了“一窗收件、联合审批、信息共享、颁发一证”的审批模式。

  上述“办法”实施后,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登记受理窗口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同时受理申请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将相关申请信息数据通过博山区行政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办公平台)向区质监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传送,区质监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分别生成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并将证号反馈到该工商登记窗口。工商登记窗口办结后,制作并向申请人发放加注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

  今天,博山区行政审批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博山区自去年起展开相关调研工作,结合博山区实际情况并借鉴了其他地市先进经验,最终出台了《博山区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记者采访了解到,该“办法”自今年4月9日起施行。4月10日,淄博桌上美食农产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斌领到了淄博市第一张同时载有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

  记者了解到,“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十八大以来落实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三证合一”是为了在准入登记中简化手续,缩短时限,提高准入登记效能,减少行政审批成本,方便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优化了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流程,降低了市场准入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

  记者 常萍 报道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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