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98天产假拖“二孩”后腿

2015-11-18 11:37:02来源:济南日报作者:

□前溪

全面“二孩”放开后,二胎,生还是不生,成为了许多育龄夫妇面临的重大选择。此外,二孩母亲能休多长时间产假、休二孩产假是否会加重就业性别歧视等也成了网友们热切关注的话题。根据规定,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11月17日《中国新闻网》)

据了解,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包括晚育和符合独生子女政策增加的产假,而“二孩”因不符合规定只能享受98天产假。

98天的产假够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一方面孩子的母乳喂养时间不够。据国家卫计委2014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六个月以下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仅28%。这一数字在婴儿三个月时出现大幅度下降,因为这时正是法定产假结束、妈妈们回到工作岗位的时间。另一方面,相比于生“一胎”的妈妈,生“二孩”的妈妈有两个孩子要照顾,需要花更多的时间、精力。再加上目前“二孩”生育意愿最高的妈妈们多数年龄偏大,身体恢复需要更多时间。

“二孩”的产假应该相应延长。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通过问卷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88.9%的受访者都希望延长生“二孩”的产假时间。其中40.7%的受访者希望延长至6个月。可见民意之强烈。

放开生“二孩”增加了企业负担,再延长产假,企业的用人成本就更高了。放开“二孩”,以及现在提出来的延长产假,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就业性别歧视。然而,生育行为不是一个个人行为,也不单单是一个家庭行为,它是一个社会行为,它关系到人口的结构、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劳动力的供给等多个方面。因此,“二孩”政策所产生的社会责任要由个人、企业和政府共同来承担。

既然已经放开“二孩”,接下来需要考虑的就是产假长短问题。为了孩子和母亲的健康,也为了祖国的未来,“二孩”的产假要延长,至于延长几天,需要科学的设计。当然,网友的“半年”时间期限也是值得考虑和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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