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济南颁发不动产登记证 此前发的各类权属证书仍有效

2015-12-30 08:58: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喻雯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不仅仅是封面上的差别。

    房产证土地证集体“下岗”,此前发的各类权属证书仍有效

 

    齐鲁晚报12月28日讯(记者 喻雯)30日起,济南不动产登记全面启动。土地、房屋、林地等证书不再单独颁发,全部统一为《不动产登记证书》。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以后市民买了房子,不用分别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和土地证了,在不动产登记的10个服务网点,可以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了。

  【 延伸阅读 】

  明起济南颁发不动产登记证 “房地合一”会影响房价吗?

  多种不动产权利

  实行统一登记

  记者了解到,根据济南市编委《关于市和县(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通知》(济编发〔2015〕71号),济南城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将统一由济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2015年12月30日起,全面启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工作。

  记者了解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多个部门的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按照统一的依据,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不仅仅指房产和地产。根据国务院通过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涵盖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共十个类别。

  具体到济南来看,不动产登记主要涉及的是房屋、土地、林业、农业等,其中跟老百姓关系最大的是房屋和土地。目前来看,市民买了房子,需要到房产交易大厅先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然后再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和土地是分开的。不动产登记实施后,“房地将合一”,可以在同一个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济南10个网点

  可办不动产登记

  这些业务在哪办理?记者了解到,济南将成立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统一办理所属各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2015年12月30日起,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土地、房屋、林地等证书。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自2015年12月30日起,启用“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之前使用的土地、房屋、林权登记专用章不再使用。为了方便办理,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全市设置10个服务点,除了原来的房地产交易大厅外,还新增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此外,在历下、市中等各区也设置了服务点。考虑到银行、纳税、方便群众等因素,各服务点所受理的业务有所侧重,老百姓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办理。

  记者了解到,不动产分散登记时,市民办理不同类型的证书不仅过程复杂,而且耗费时间,往往需要跑到不同部门递交材料。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企业群众分别、多次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办理的情况将成为历史,办证的程序被缩减到最少,无论房屋、建筑还是土地、林地等产权登记,都能一站式搞定。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

  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和县(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通知》(济编发〔2015〕71号),我市城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将统一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定于2015年12月30日起,全面启动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成立,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副局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负责统一办理所属各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

  二、自2015年12月30日起,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土地、房屋、林地等证书。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三、自2015年12月30日起,启用“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之前使用的土地、房屋、林权登记专用章不再使用。四、为方便群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全市设置10个服务点,各服务点分布如下:

  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市中区站前街9号4楼(原市政府),电话:68969610;

  2、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厅,地址:经七路88号市房产大厦1至2层,电话:82077114;

  3、历下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历下区环山路24号,电话:82596826;

  4、市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市中区二环南路3456号外海蝶泉山庄,电话:82792173;

  5、天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6号,电话:85559951;

  6、槐荫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槐荫政务中心4楼413室,电话:87589413;

  7、历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话:88115227;

  8、历城区王舍人办事处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历城区工业北路69—1号,电话:88828165;

  9、长清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长清区政务审批服务中心,电话:66583067;

  10、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高新区舜华路77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B厅,电话:88871536;考虑到银行、纳税、方便群众等因素,各服务点所受理的业务有所侧重,具体如下:v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主要面向企业,重点负责受理房屋类不动产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测绘成果入库审核、房改房发证、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地役权登记等不涉及交易与税收的登记业务。

  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厅:主要面向个人,重点负责受理存量房不动产转移、抵押等涉及个人交易与税收的业务,以及异议登记、查封登记、预告登记等新登记业务。

  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主要面向净地类和批量业务客户,重点负责净地类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以及新建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业务。高新区、长清区服务点全方位受理辖区内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

  根据便民原则,将逐步推行同城通办,各服务网点均可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厅工作时间:8:30-12:00,下午1:00-5:00,周六、周日正常受理业务。各区政务中心设置的服务网点,工作时间遵循各政务大厅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9日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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