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偷电动车当“副业” 广大车主千万注意防盗!

2016-03-01 19:4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樊思思

警方从犯罪嫌疑人张某身上缴获的液压钳、万能钥匙等作案工具。

警方缴获的被盗电动车、电瓶等赃物。

  大众网济南3月1日讯记者 樊思思)随着三轮电动车成为部分市民运送货物、出行代步的交通工具,一些不法分子也找到了新的生财门道,瞅准这类车防盗设施较弱的缺点连续“出手”。日前,济南市历下警方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案,犯罪嫌疑人张某连续盗窃各类电动车5辆,涉案价值3万余元。在警方的追查下,部分赃车现已被成功追回。

  2015年12月14日下午16时许,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派出所接到市民崔某报警,称他用来送快递的电动车丢了。据崔某回忆,丢失的电动车刚买了不到半个月,价值9500元,事发当天,他将电动车停放在泉城路某广场去送快递件,不料一转眼的功夫车子就没了踪影。

  初步了解情况后,派出所民警立刻联合历下区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队,着手查找这辆“蒸发”的电动车。通过技术手段和走访调查,警方侦查到案发当天下午15时许,一名男子趁崔某离开车子送快递的间隙,迅速上前破坏车锁并将电动车骑走。经多方调查,民警发现嫌疑人骑车上了明湖路,在大明湖南门附近将车上的快递件扔掉后,一路向西行至某小区藏匿。经过五天五夜的蹲守,嫌疑人终于有了动静:他骑着盗来的电动车直奔黄冈附近一个旧货市场。

  警方判断,嫌疑人很有可能是去旧货市场销赃了。但该市场店铺众多,人流量很大,为了掌握更多的证据,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进入市场寻找被盗车辆,另一路继续跟踪嫌疑人。狡猾的嫌疑人不停变换活动区域,常常选择凌晨时分出门寻找作案目标。直至今年2月28日早上7时许,办案民警追踪嫌疑人至天桥区二环北路附近,最终在其准备盗窃一辆两轮电动车时将其人赃并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7岁,山东齐河人)如实供述了其在历下区、天桥区、槐荫区等地盗窃电动三轮车4辆、电瓶车1辆的犯罪事实。据查,张某曾有过多次盗窃前科,此前就因盗窃电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张某交代,他平时在外揽一些布置婚庆现场的活儿,一天能赚100元左右,没活儿的时候则专心研究盗车“副业”。顺着张某提供的线索,民警随后在其出售赃车的旧货市场将销赃嫌疑人李某抓获。

  3月1日,该案的几名受害人来到刑警二中队认领被盗车辆,并给办案民警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失主陈先生告诉大众网记者,他的电动车三轮车是去年年底花7000多元购买的,平时用来接送小孙子出去游玩。去年12月的一天下午,陈先生带孙子出门后将电动车停放在某公园门口并上了锁,没想到不到20分钟,车子就没了踪影。另一名受害人鞠先生的遭遇与陈先生类似,他被盗的是一辆玫红色电动三轮车,平时主要用来给自己店铺运送货物。去年12月份,鞠先生在三孔桥附近送货时遭遇“偷车贼”,发现车辆被盗后鞠先生还立刻追赶了一段路,可狡猾的嫌疑人很快就骑着电动车摆脱了“追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历下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购买新的电动车、电瓶车等车辆后,最好不要图方便而把购车手续放在车内,这一方面大大方便了窃贼将盗来的车辆进行转手销赃,另一方面也使得受害人在认领车辆时无法提供购车凭证。另外,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电动三轮车、电瓶车等防盗装置均比较薄弱,窃贼使用万能钥匙、小型液压钳等工具就能轻易打开车锁。民警建议车主给自己的爱车配置U型锁等不易撬开的锁具,必要时可以将车上电瓶取下带走,减少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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