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号文件”探路乡村振兴 200个重点村落实包帮

2018-05-04 08:20:02 来源: 水母网 作者:

  水母网5月4日讯(YMG记者 姜乾 通讯员 董仁浩 王艳火 摄影报道)暖春时节,市委“烟发〔2018〕1号”文件重磅出炉,这份题为《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利民大纲,再次聚焦“三农”,对烟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部署。“一号文件”承载着全市农民的殷切期望,指引着全市农村的发展方向。这份文件传递出哪些惠民政策?有哪些新亮点?下一步该如何落实?现在为您解读。

  亮点一:乡村振兴确立推进“时间表”

  【总体构想】

  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战略地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坚持规划先行、精准施策、分类推进,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规划引领从容建设,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证乡村振兴健康发展。

  【惠农前瞻】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烟台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保持省内领先。到2050年,烟台乡村率先实现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亮点二:建设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

  【总体构想】

  打造开放型高端高质高效农业,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搭建果菜茶特色高效产业平台,形成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发展投礁、装备、底播、田园、游钓五大类型海洋牧场,大力推广循环水、智能网箱等集约化健康养殖模式。

  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升级,支持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登记并创办家庭农场,鼓励水利、粮食、农机、供销、邮政、烟草等部门单位向农村延伸服务职能,推进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分工协作。

  深度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一产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体验式农业旅游模式。深入推进电商示范县创建和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构建县、镇、村三级农村电商服务网络。

  【惠农前瞻】

  到2020年,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均达到85%以上,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在1.8万家,家庭农场发展到6000家,培育“新六产”示范主体100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0家,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3%、林果机械化水平达到75%,乡村旅游消费总额突破240亿元,农产品网销额达到50亿元。

  亮点三:每年提升100个相对后进村

  【总体构想】

  高标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高标准推进、全域化打造,每年提升美丽乡村覆盖率5%。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双百工程”,每年建设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每年提升100个相对后进村。

  全面落实全域治水三年攻坚行动。以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为举措,纵深推进河道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农村饮水等工作实现从局部水生态治理向全面建设水生态文明转变。

  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改造农村公路400公里,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实现冬季清洁供暖,年内计划完成5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村容村貌专项整治。

  【惠农前瞻】

  2018年除高新区外,所有县市区都要完成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20年基本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到2020年,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75%,全市治理河道长度300公里以上,巩固提升20万农村居民饮水条件,70%的村庄实现清洁供暖,村内主要道路有照明路灯,农药、化肥利用率均达到40%。

  亮点四:规划建设县镇级公益性公墓

  【总体构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和个人品德的培育,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道德滋养和精神支撑。

  以弘扬传统、凝聚乡愁为目标,加大对农村民俗文化、传统艺术、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力度。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古屋古树古巷以及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保护开发工作,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下乡,创作反映乡村振兴实践、展现新时代农村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保障农民享受各类文化服务。

  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深化婚丧习俗改革,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社会风尚。推进殡葬改革,规划建设县镇级公益性公墓。深化乡村文明行动,持续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评选。

  【惠农前瞻】

  到2020年,全市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达到70个以上,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80%的村和乡镇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亮点五:年底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

  【总体构想】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各县市区每年至少打造2—3个区域化服务型农村党建示范区,2018年建设50个左右,2022年建成500个左右,辐射带动全市50%以上的村庄。持续开展农村干部“干事创业”活动,每年评选100个左右“干事创业红旗村”和100个左右“干事创业进步村”。

  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升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影响力。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扩大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和管理下放到基层。

  实施德治工程。深入实施爱诚仁孝四德工程,强化道德的教化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坚持以“党支部+合作社”为主路径的“一主多辅”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域提升三年规划,明确任务目标、进度安排和考核激励办法。村级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带动群众,因村制宜发展集体经济增收项目。

  【惠农前瞻】

  2018年底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2019年底消除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村,2022年力争80%以上的村集体收入在5万元以上。

  亮点六:推动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总体构想】

  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加快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科学布局农村学校幼儿园,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办园模式。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职业教育。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力量,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强化农村社会保障,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鼓励农民购买医疗商业保险。

  大力改善农村就医环境硬件设施和医疗水平,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发展文化、旅游、体验农业、手工作坊等乡村特色产业,保证农村居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

  【惠农前瞻】

  大力培养乡村教师队伍,全面提高乡镇学校教师的政治和经济待遇,职称评选向乡村倾斜。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亮点七: 200个重点村逐一落实包帮

  【总体构想】

  制定《关于实施“332”扶贫工作重点县镇村集中攻坚的意见》,筛选确定海阳、栖霞、莱阳3个重点县和30个重点镇、200个重点村,作为全市扶贫工作重点县镇村。在建立市级领导扶贫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一帮一”“多帮一”联系帮包机制,对扶贫工作重点镇村,逐一落实县(市、区)领导、市县部门、重点企业和第一书记等包帮责任,实现同步小康。

  对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予以救助,实现“应救尽救”。落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特惠保“四重保障”,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一个不漏”、完成学业“一个不少”。在镇村开发设置扶贫公益专岗,实现扶贫与“服贫”结合、脱贫与解困共赢。

  加强基层扶贫队伍建设,市里选派6名优秀县级干部到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市区挂任政府副职、选派30名优秀科级干部到30个重点镇挂任党委副书记,加强扶贫挂职干部考核管理。

  【惠农前瞻】

  推动农村全面小康,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对200个重点村全部派驻第一书记。

  亮点八:允许公职人员回乡任职

  【总体构想】

  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巩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

  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严格实际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到农村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

  健全完善农业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农业生产设施等各类产权的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交易流转和风险处置机制,有效盘活农村现有资源。

  加强乡村人才支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

  【惠农前瞻】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年内完成全部涉农村(居)的清产核资工作,同时完成30%涉农村(居)的改革;2019年,再完成50%涉农村(居)的改革;2020年,基本完成所有涉农村(居)的改革任务,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2021年,开展改革扫尾工作,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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