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权力下放后,山东要评估济青烟运行情况

2019-05-09 07:38:00 来源: 大众日报·新锐大众 作者: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通知。在推进减权放权、减证便民上,通知明确,精准同步放权。开展省级下放济青烟权力事项运行情况评估,符合条件的一律下放各市实施。

据了解,2018年7月19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为了深化简政放权,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将7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

这7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涉及17个省直部门。其中,投资建设方面31项、企业生产经营方面18项、民生领域方面9项、促进创新和人才引进等方面12项。

山东提出,进一步精简省级权力事项,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实施“市县同权”,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凡基层有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事项,一律下放市县级实施。根据市县级推进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工作需求,下放一批让“链条”完整起来的事项,实现全链条办理事项在同一层级办结。2019年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年检、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更大力度减证。严格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要求群众提供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2019年年底前,选取部分市和省直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同时,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快事项标准化梳理。2019年7月底前,组织指导省直部门按系统梳理规范权责清单,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省、市、县“三级四同”。

梳理规范实施清单。2019年5月底前,按照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试点相关工作。2019年10月底前,组织省直部门按系统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省、市、县三级申请材料、办理环节、流程和时限等要素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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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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