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代土地房产所有证”现身济阳 简陋的小院变成了楼房

2019-08-01 15:53:00 来源: 舜网 作者:

  7月26日,本报刊发了济南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的展品征集令,市民反响热烈。济阳区徐家鑫苑66岁的徐庆军就 是其中一位,“我平时就喜欢收藏老物件,家里相关的证件、油票、粮油、油票啥的我都保存得好好的。”徐庆军指着一桌 子的收藏物称,在他的收藏物中,有一张泛黄的卷宗,上面印有“土地房产所有证”七个大字,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徐庆 军的父亲传下来的。

  昔日破旧的小院变身舒适的楼房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喜欢把东西分类整理,有一次在收拾房间的时候发现了这张土地证,我就把它收藏了起来, 它也是我家历史的见证。”徐庆军说。在他家里,记者看到他还收藏着社员证、粮油供应证、自行车执照等大大小小的证件 近20个。当记者问起这张泛黄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由来时,徐庆军指着一张老照片说:“这个是我父亲留下来的,有这张 土地证的时候我还没出生呢!”

  徐庆军收藏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近似正方形,边长30多厘米,纸质薄脆,色泽因年代久远已经泛黄。该证以大号繁体 字直排印制,写有“济阳县第一区徐家村居民徐成珂......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护农民已得 土地所有权’之规定”等字样,记录了土地所有人、土地四至、大小等内容。盖有济阳县人民政府的红色印章及当时县长张 汉民的签名印章,签发时间为1950年12月26日。

  “我们当时住的村庄叫徐家村,属于德州地区济阳县第一区,后来更名为济阳县城关公社徐家村,现在我们这边属于济 南市济阳区济北街道。”徐庆军告诉记者,在他的记忆里,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所描述的院落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当 时一家7口挤在一个简陋的小院内,居住的房间因为没有窗户显得格外阴暗,出门都是泥泞的土路。“现在的生活太好了, 我们一家人都搬进了楼房,周边商场、超市遍地都是,方便多了。”徐庆军乐呵呵地说。

  虽已失效,仍具有收藏价值

  据济阳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当时颁发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时,济阳还属于德州地区,1990年1月1日,济 阳划归济南市。此次发现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虽已失效,但正本保存完整,仍具有收藏价值。

  随后,在济阳区档案馆,记者查阅到,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2年2月 ,济阳县土地改革全面结束,广大农民领取了土地证和宅基放权证,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而1950年济阳县人民政府颁发 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正是这一时期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凭证的表现,也是新中国“第一代土地房产所有证”。到了1982 年,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此后,中国土地登记制度便 大致以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逐步展开。(新时报记者王静静)

  ●小贴士

  提醒:您若有符合要求的老物件、老展品,请先拍摄照片或截取影像片段传给我们,对符合要求的,将安排专职人员上 门甄选,免除您的奔波之累。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0531-82061110、67976222

  接收邮箱:jn70ncjz@163.com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