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暧昧短信怀疑新婚妻子出轨,山东一男子起诉离婚!并索要6万元彩礼!结果…...

2019-08-02 14:05:48 来源: 山东商报 作者:

青岛一对小夫妻

闪婚又闪离

男方要求返还全部彩礼

然而

要回彩礼并不容易

???

01

2019年2月,小唐(男)与小阳(女)在朋友聚会上相识,两人一见钟情,迅速坠入爱河。在爱情的甜蜜冲击下,他们不久便搬到一起生活,开始商定结婚的事儿。订婚时,小唐根据当地习俗,送上60000元彩礼。5月20日,在这个充满爱意的日子,两人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并打算在6月底举行婚礼。从相识,到订婚、领证,一切发展得都太快。

然而,这场看似甜蜜的爱情,却在婚礼前出现了危机。

02

原来,小唐在一次偶然中发现,小阳的手机里有暧昧短信。

虽然小阳解释是她的大学同学,但双方还是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他们本来就互相了解甚少,这下信任危机出现了。

在随后的日子里,两人同居生活摩擦不断,矛盾愈演愈烈,暧昧短信事件更是让他们认识到感情基础薄弱,共同组成家庭的心越来越远。

2019年6月,小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与小阳之间的婚姻关系,并请求小阳向其返还彩礼60000元。

法官受理此案件后,考虑到双方是“闪婚闪离”,给予双方十天的“冷静期”。03

第二次调解时,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对彩礼的返还问题争执不休。

小唐认为,双方结婚到提出离婚时间很短,小阳应当全额将彩礼返还;

小阳称,双方吵架后,小唐瞒着她从家中拿走50000元现金。

最开始小唐将彩礼全部交给小阳,而这些钱主要用于购买一些厨房电器,目前这些电器仍在小唐家准备的婚房里,小阳离开时未带走。

另外,彩礼钱还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因此小阳不应再向小唐返还彩礼。

法官经审理查明,小唐已拿走50000元现金,双方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小阳未主张分割彩礼钱购买的厨房家电等。

综合上述情形,小唐请求小阳全额返还彩礼,明显不合理。

最终,小唐和小阳之间达成调解意见,解除婚姻关系,小唐放弃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04

闪婚闪离,彩礼到底该不该还,在网上一直有争论。

咱们还是听听法官怎么说。

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不宜简单适用“一刀切”,应当结合相关案情,综合考虑社会善良风俗、回礼情况、生育情况、彩礼的使用情况以及结婚(同居)时间长短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是人生大事,一段婚姻的结束,涉及彩礼返还只是小问题,或多或少地会让当事人“受伤”,还容易导致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婚姻观念淡漠,影响社会和谐。

告诫现在的年轻人,不可视婚姻为儿戏……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编辑 马媛

来源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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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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