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将启动电动自行车挂牌试点

2019-08-18 12:03:35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

  17日,记者从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肥城市于2019年8月19日启动电动自行车挂牌试点工作。19日上午,肥城交警将印制出泰安市首张电动自行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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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登记挂牌的情形

  (一)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三)对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规定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

  二、办理业务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销售发票或其他合法来历证明等;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符合旧标准申请登记挂牌以及申请临时号牌备案登记,无法提供合格证或销售发票等证明、凭证的,所有人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承诺相应的法律责任后办理业务。

  三、现场办理流程

  ①提交材料,交验车辆→②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受理、采集信息,顺序发牌→③生成电子行驶证、发放号牌。

  四、号牌发放规则

  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全省统一的登记管理系统,号码资源本市统一,按照业务点办理业务的先后顺序编排号码,发放号牌。

  五、过渡期管理政策

  临时号牌实行过渡期管理政策,自号牌发放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悬挂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六、登记挂牌费用

  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免费,号牌免费发放。

  七、不予办理的情形

  (一)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二)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

  (三)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凿改的;

  (四)属于电动二轮摩托车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八、肥城市试点期间登记服务点:

  1、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地址:肥城市老泰临路与104省道路口北1000米路东)

  2、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地址: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车庙村北)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张泽文 通讯员 路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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