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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郭永波等26人涉黑案今天一审宣判

2019

12/26
来源: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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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2019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许,郭永波等26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无棣县法院一审宣判。

  该案于6月14日在无棣县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无棣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控,被告人郭永波等人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郭永波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国宏刚、孟庆站、姜中海、董志勇、张冬梅5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郭振忠、杜宪波等20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员众多,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60余起,在滨州市主城区及周边县区形成重大影响,对当地群众普遍形成心理强制、威慑,严重破坏滨州市域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应对被告人郭永波等以非法持有枪支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8年11月29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2月29日将该案移交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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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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