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个体工商户“退出”更方便 无需提供证明就可注销

2017-05-06 08:17: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向玲 卜玉娟

  大众网东营5月6日讯(记者 向玲 见习记者 卜玉娟)5月4日,记者从东营市工商局获悉,东营市正式推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个体工商户“退出”更方便了,无需提交公章、税务等注销证明,也无需登报公告,就可简易注销。

  为进一步简化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提升市场主体质量,降低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成本,解决“进来容易出去难”的问题,2016年12月12日,省工商局确定东营为全省2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单位之一。今年4月12日,省工商局批准了《东营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该方案按照“坚持依法改革、有效控制风险、突出便捷高效”的原则,明确了简易注销程序的适用范围、程序、期限和审查要求,简化了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为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提供了方便,目前已正式启动简易注销程序。

  简易注销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已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不同的退出市场方式:

  一是试行注销登记申报制。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由经营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登记机关填写《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申报表》,做出承诺并签字,缴回营业执照即可办理注销登记。营业执照丢失的不需提交挂失公告,只需如实申报。经营者本人无法到登记机关的,可委托他人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二是试行强制剔除注册制度,对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强制退出,以提高市场主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被强制剔除注册2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将被依法吊销。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实施承诺申报制,申请人对其申请注销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登记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实施“审核合一”,对现场申办简易注销登记的,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律形式,可由受理人1人当场予以受理、核准注销登记;同时,将结合全程电子化登记进程,逐步开展个体工商户网上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对于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仍未按规定补报年报的将被强制剔除注册,由登记机关将被强制剔除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信息移入剔除注册名录库,不再纳入正常经营市场主体的统计。被强制剔除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依法提交继续经营申请的,经登记机关审批通过后,可恢复其经营资格,移出剔除注册名录库。原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同时提交变更注册材料。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东营站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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