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心城区人才公寓5月31日前接受入住集中申报

2017-05-09 17:5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见习记者 徐瑞

  大众网德州5月9日讯见习记者 徐瑞)经德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德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市级人才公寓入住申报工作。大众网记者9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即日起开展用人单位首次集中申报,时间截止到5月31日。

  德州市人才公寓位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安居苑社区,分为1人租住和2人共住两种户型,建筑面积55-65平方米,统一配备床、书桌、衣橱、空调、热水器等家具家电,即日起接受用人单位集中申报。申报人须在中心城区(德城区、运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陵城区)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税源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德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条件,并经过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在德州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符合《目录》中A类、B类、C类、D类和E类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可申请单人居住户型,其他类型人才可申请两人共同居住户型。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流程:第一步进行人才认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人才德州网进行高层次人才认定;第二步进行公寓申请,个人通过单位申请人才公寓,不接受个人申请;第三步是审批、公示,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在用人单位和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按照人才公寓网上申报流程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时间节点以企业网上申报流程完成后、最后一次材料提交时间为判断依据。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最长5年,期满续租需重新申请。

  在费用方面,房屋租金符合《目录》中A类、B类、C类条件的人才可免费入住,符合D类、E类、F类条件的人才,适当收取租金,计算面积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计费基准价由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确定,前四年分别按基准价的50%、60%、70%、85%收取,第五年和期满续租的按市场价收取。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入住押金由用人单位按每人3000元缴纳,在入住登记时交清,退租时返还。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实行定期预交的办法,由用人单位每年向人才公寓管理单位缴纳一次。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按有关规定及时缴纳。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