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驾照被查获 成《刑九》实施后昌邑因此被追刑第一人

2015-12-31 16:53:00来源:大众网作者:单姗

  大众网12月31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白芸)潍坊昌邑一男子胥某为了能开重型牵引车赚钱,竟使用伪造驾驶证上路,结果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此案因此成为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后,昌邑市首起因使用伪造驾驶证被追刑的案例。

  2015年12月23日下午3时许,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北孟中队民警在潍胶路与下小路路口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要求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胥某出示有关证件。民警接过对方递过来的A2驾驶证后,警觉地发现证件主页上的字迹较真驾证模糊,有伪造嫌疑。民警上网查询胥某的驾驶证信息,发现其为聊城市东阿县人,实际拥有的是B2证。在进一步询问中,胥某承认自己持有的A2证主页系伪造。随后,民警将胥某带回中队作深入调查,并了解了事情原委。

  12月初的一天,胥某外出时偶然发现路边墙上贴着一张制作假证的小广告,就用手机与广告上提供的一个联系电话进行了沟通。在得知对方能够制作假驾驶证,并与之谈妥费用后,胥某便用微信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及200元制作费发送过去。两天之后,胥某收到一个快递邮件,打开一看,里面正是自己订作的假驾驶证的主页。之后,他将A2证假主页与自己原来持有的B2证的真副页组合成了一个新驾驶证。有了“A2”证,胥某很快到聊城一个运输公司当了司机。截止被昌邑交警查获,胥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从聊城到潍坊地区来往数次,且都是晚上开车拉货。

  2015年11月1日《刑九》实施后,加重了对使用伪造驾驶证行为的处罚力度: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12月31日,胥某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