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考公告已发布 报名时间为3月22日至25日

2018-03-13 10:02:00 来源:  作者:

 3月12日,《2018年潍坊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同时发布了潍坊市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法检系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审计系统、地税系统的招录职位表,报名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5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1日。与往年相比,今年增加了“面向残疾人”、“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等本土优秀人才的招考职位。

  新增面向残疾人职位 

  3月12日,记者获悉,《公告》明确规定了报名条件,报考人员年龄规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3月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是由我省实施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是指2016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及以后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经网上报名、现场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后,参加全市统一招录。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录岗位中新增加了“面向残疾人”及“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本土优秀人才的招考职位。

  其中,报考“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的,应符合我市本土优秀人才招录简章的规定,经组织推荐、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后,缴费确认,参加全市统一招录。

  报考“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报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潍坊市户籍或潍坊生源2018年应届毕业生,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录职位的要求,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要求。

  报名时间为期四天 

  本次招录通过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22日9:00—3月25日16:00。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的,须于3月22日—24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审核。

  招录机关将于3月26日16: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3月23日9:00—2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考“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

  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4月17日9:00—4月21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试题按招录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招录职位,使用C类试卷。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使用D类试卷。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1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2日9∶00—11∶00,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

  本土优秀人才招录条件 

  《公告》要求报考“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的,应符合我市本土优秀人才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当天,《2018年潍坊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简章》同时发布,报名人员除符合2018年我市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分别报考所在县(市、区)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录职位、街道机关“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录职位。任职时间可足年足月累计计算,累计时间截至2018年3月。

  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应当现从事且连续从事5年以上本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最低服务期满,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所在县(市、区)“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录职位。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包括,从事产业发展、城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人民武装和农技推广等方面的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实践经历。工作起止时间为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本县(市、区)不同乡镇(街道)、不同工作性质岗位的工作经历可连续计算。

  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年龄从35周岁以下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学历从大专以上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

  户籍在本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户籍在本市的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推荐,可以报考我市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职位。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与全市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同步开展。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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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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