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范华栋
□通讯员 肖军坤 刘付辉
本报烟台7月20日讯近日,烟台市福山区一个8岁的“富小孩”自己花1200元钱买了个手机,父母知道后怕影响孩子学习找到商家退货,可是商家坚决不退,在当地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商家才同意以一千元的价格退货。
据烟台市工商局福山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福山区的杨先生有个8岁的儿子(以下称小杨),现在福山区某小学读一年级。由于家庭比较富裕,杨先生平常给小杨的零花钱比较多,再加上亲戚过年给的压岁钱,小杨俨然一个“小富翁”,平时见着喜欢的东西就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7月15日,小杨心血来潮,在某手机店花1200元钱买了一款自己喜欢的手机。杨先生发现后非常生气,一方面怕手机对孩子健康造成损害,另一方面担心手机会影响到孩子学习成绩。杨先生赶紧找到了手机店,要求退货,但是手机店坚决不给退。7月16日,杨先生将商家投诉到福山工商部门。
工商人员调查核实后认为,杨先生的儿子仅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行。一个8岁的孩子,还不足以认识手机的用途和价值,因而也不能有效地从事买卖活动。最终,经调解,手机店答应以一千元的价格退货,杨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