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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型地质灾害4小时内上报 

2008-08-28 09:3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 张纪珍
   本报临沂8月27日讯 为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日前,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各地一旦发生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要在4小时内上报。
   临沂市受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发生频繁,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占全市面积的52%。去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7次,造成直接损失近11万元。临沂地质灾害多发生在5—9月份,以采空塌陷、岩溶塌陷、泥石流等为主。
   预案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市、 县、乡、村(企业)上下信息互通,以群测群防为主、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防汛、气象、地震等有关监测网络互联,相关信息共享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当地县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并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同时,发生地质灾害要迅速上报。预案要求,出现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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