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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治超”实行有奖举报 举报人至少可获200—500元奖励

2008-10-13 08:5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 者 李蕊
  □通讯员 李宁
  本报济宁10月12日讯12日记者从济宁市治超办公室获悉,为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济宁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指导小组公布了0537—2786693、2357171两部举报电话,将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力量对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经查实后举报人至少可获得200—500元奖励。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本次有奖举报的内容包括:在济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和桥梁上行驶的货物总重量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不按国家标准生产、改装挂车辆的汽车生产、改装企业;无牌、无证、无养路费或偷逃规费、欠缴规费的车辆;为无牌、无证、无规费车辆,证照不全车辆,非法改型、拼装车辆装载、配载以及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证明,为营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并允许超载超限车辆出厂、出站的货运源头企业和货运场、站;在公路沿线或其他场所非法经营的砂石场、煤场等货运场、站;组织违法运输车辆强行闯岗、恶意堵车以及跟踪执法队伍为违规车辆通风报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发现以上情况除可拨打两部举报电话外,还可采取邮寄信件、网上举报及来人来访举报的形式进行举报。信函可邮寄至济宁市常青路日东高速济宁管理处(治超办),邮编:272000。网上举报邮箱地址:jnszcb110@sohu.com
  受理的举报案件,一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将根据罚款总额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罚款总额在2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人200元;罚款总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人300元;罚款总额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人400元;罚款总额在10000元以上的,奖励举报人500元。对有特殊举报贡献的举报人,将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陈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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