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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购物用了优惠卡反而多花四毛八 一商家收款不诚信被消费者“抓现行”

  □记者 王倩
  本报泰安10月12日讯服装店贵宾卡上注明“凭此卡在本商场购物可享受8.8折优惠”,但市民购物结账发现,所支付的价格要比8.8折的优惠价高。泰山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有关人员表示,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返还多收的钱。
  12日,泰城市民王女士反映,她在财源大街中段的一家商店购买了一双鞋。这双鞋的实际售价为79元,由于贵宾卡能享受8.8折优惠,这样算下来的价格是69.52元。但是 折 扣 一 栏 写 的 是88.61%,打出来的零售单的价格就成了70元。
  记者在王女士出示的零售单上看到了折扣一栏确实写着88.61%,贵宾卡上也标示着“凭此卡在本商场购物可享受8.8折优惠”。
  商场一售货人员介绍,他们商场是按照四舍五入来计算的,如果打完折后是四以下的都会舍掉,而如果是五以上则要进上来。商场也是一直这样操作的。
  泰山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巩科长称,商场的这种做法是违规的。既然贵宾卡上标注了8.8折优惠,就应该按照优惠价收取。市民有权要求商家按照优惠价返回多收的钱。

陈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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