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2日讯(记者 刘鹏 通讯员 王伟明) 马某好心想劝架,结果被驾驶机动三轮车的于某撞伤致死。经过平度法院调解后,于某答应赔偿死者家属6.5万元,而他支付了4万元后却逃避赔偿余款。死者妻子最终发现了于某的踪迹,立即通知执行法官,执法人员将于某查获。近日,死者的妻子终于讨回了全部的赔偿款。
2003年5月5日,于某、马某两人到即墨进货,晚上和供货商仪某在一家酒店吃饭,哪知话不投机,于某和仪某发生口角,正在气头上的仪某动手打了于某后驾车离开了。于某被打后越想越生气,随后开着他的机动三轮车就要追,准备找对方算账。马某赶紧上前劝架,他用手把住三轮车的车门,对于某好言相劝,哪知根本劝不住。于某在加速行驶过程中,把马某碰倒,马某倒地后摔伤头部不省人事,最终伤重而亡。于某随后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公安部门逮捕,平度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依法判处于某有期徒刑6个月。
事发后,马某的妻子张某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肇事者于某赔偿18.9万余元。经过平度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于某自愿赔偿对方6.5万元,先支付4万元,剩下的钱在次年8月底前付清。
到期之后,于某却迟迟不把余款付清。2004年9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对拒不执行判决的于某进行了多次拘留,他却以各种借口赖着就是不还,在释放后与妻子假离婚,把家里的全部财产分给妻子和儿子,将全部债务分给自己,又以外出打工等名义逃避执行。
见法院没能帮自己把钱要回来,张某认为法院不作为,多次用过激的方式表达对法院的不满。随后,执行法官根据“阳光执行”的规定,把张某请来跟踪执行的全过程,随时监督法官的执行工作,并表示一旦她发现于某的下落,不管何时何地,立即通知法官,法官将立即组织人员前往。
2007年12月底,张某发现于某正在镇上赶集,立即通知了执行法官,法院接到情况后迅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最后将于某拘传到庭,并查封了于某的一处房屋。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说服教育,于某终于放弃抵赖,当天缴纳现金1万元,余款由其亲戚予以担保,并承诺随后将全部付清。近日,张某到法院领到了最后一笔赔款,并对先前做出的过激行为表示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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