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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绒大衣水洗“破相”洗衣店水洗冒充干洗

2011-01-04 16:03:00    作者:张榕博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去年10月份刚刚花近3000元买的羊绒绿色大衣,一次“干洗”之后竟然成了多处破损的旧衣裳。周女士于去年12月24日把大衣送到了位于李沧区瑞金路中段的一家洗衣店干洗。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张榕博 通讯员 李涛 刘伟) 去年10月份刚刚花近3000元买的羊绒绿色大衣,一次“干洗”之后竟然成了多处破损的旧衣裳。近日,市民周女士遭遇如此烦心事,而经过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原本要求干洗的羊绒大衣其实是被洗衣店用水洗、单烫冒充干洗,而衣服破损的周女士最终获得400元赔偿。 3日一早,在李沧区楼山路居住的周女士说,去年10月份她花2860元在李村一商场购买了一件羊绒绿色大衣,在前几天家里安装集中供暖时蒙上了厚厚的一层土。周女士于去年12月24日把大衣送到了位于李沧区瑞金路中段的一家洗衣店干洗。在周女士把大衣送去时洗衣店负责人吴经理对大衣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在收据上标注了后背两处破损之处后,告知周女士衣物一定能洗好。但12月28日,周女士到洗衣店取衣服时发现大衣的领子和袖口处有严重磨损,向吴经理询问原因,吴经理解释说是正常磨损,属于衣服本身质量问题,并将周女士逐出了洗衣店,周女士随即向工商部门求助。 工商楼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在调查中,把周女士手里的单据与吴经理店中的收据进行比对发现,关于周女士洗衣的一式三联的收据上标明的却是水洗,而周女士的要求明明是干洗,并且收据上列有的衣物清洗前检查项目中没有已经磨损的字样,对此问题吴经理小声解释说是店里员工下单时下错了。而通过收据可以充分说明,周女士的衣服是由洗衣店的失误造成的部分位置磨损。 工商执法人员向洗衣店吴经理明确指出,根据商务部等联合颁发的《洗染业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水洗、单烫冒充干洗等欺骗行为,并故意掩饰在加工过程中使衣物损伤的事实。最后,吴经理赔偿周女士400元现金。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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