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济南4月19日讯 在莱州市朱桥镇大冢坡村附近搁置了近两个月之久的危险废物,到今天为止,已由危险废物责任单位委托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全部运回大连港,没有造成人员伤害。至此,这起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事件基本处置完毕,这也是我省近年来处理的较大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事件。 今年2月22日下午,莱州市环保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将大量危险废物丢弃在朱桥镇大冢坡村附近,并散发刺鼻气味。得到消息后,莱州市环保局随即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验,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危险废物被丢弃在金城镇鲍李村西的河套上和朱桥镇大冢村东南300米处,共约600多桶,每桶容量约150公斤。经现场勘验,被丢弃物为化工厂(或农药厂)的蒸馏残渣。经取样分析,废弃物中含有酚、苯、砷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属废弃危险化学品。烟台市有关部门立即进行了应急处置。 事发后,省环保局立即指派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核查。据调查,这批危险废物共计633桶,两处共占地约10亩。废物由货主刘某于2月19日以中性焦油货物名称从大连港运抵烟台港,接货人烟台人王某联系他人在22日陆运到莱州偷弃在朱桥镇大冢坡村附近。省环保局初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的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弃物事件。 据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主任钟福生介绍,由于这批废物至少属两种不同性质物质,且数量大不易查清真实情况,难以使其得到安全处置,如遇雨或管理不善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及周围村庄造成重大污染,后果不堪设想。我省一方面查找危险废物产生者,一方面对危险废物进行应急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4月5日,在国家环保局责成下,大连市环保局找到了这批危险废物的责任单位。13日,在大连环保局和烟台市环保局的共同监督下,危险废物责任单位委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开始将危险废物逐一运回大连。 目前,危险废物已全部退回,但给我省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还在调查之中。
□记者 王建国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