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郎爬上货车盗窃 “换”来十年徒刑
2008-04-23 08:13: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记 者 高园 □通讯员 方云 李奎顺 本报4月22日讯 曹县一名准新郎因为手头紧,便伙同另一青年爬上路过的一列慢行货车,以为偷的是台冰箱,哪知竟是价值20万元的高科技设备。22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两被告人10年和11年有期徒刑,各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石海龙是曹县某村村民。另一被告祝介磊29岁,也是当地的村民,有过多次前科记录。2007年12月26日,还有几天就要举行婚礼的石海龙感到手头颇为紧张,就和祝介磊商量到铁路上窃取铁路运输物资。当晚,二人携带手电筒、钳子等作案工具来到京九铁路一涵洞内,伺机作案。次日凌晨3时许,二人爬上了由此慢行通过的某货物列车。祝介磊手持手电筒照明,石海龙用钳子把车门拧开,微弱的灯光下,他们看到了一个玻璃钢制箱体,以为是台冰箱,就将箱体掀下列车,然后二人将箱体滚到铁路涵洞内,打开箱子看到一个“大煤气罐”,二人极为失望,就将“大煤气罐”滚入涵洞旁的水塘内,将箱体扔到公路上。 然而他们没想到,这个“大煤气罐”竟是一高科技设备,价值人民币20万元。 2008年1月25日,祝介磊发现有警察出动排查,便前往石海龙家商量逃跑。为筹钱,当天夜里二人携带作案工具窃取通信电缆321米,价值人民币10330元。1月26日凌晨,获取重大线索的公安人员在石海龙家中将正在熟睡的石海龙、祝介磊抓获。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第一次传唤时交代了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人祝介磊构成累犯。遂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祝介磊有期徒刑11年,判处石海龙有期徒刑10年,二人均被并处一万元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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