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山东 | 体育 | 娱乐 | 女性 | 财经 | 幽默 | 评论 | 书画 | 博客 | 旅游 | 图片 | 论坛 | 房产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商桥 | 打折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中国山东>社会热线
站内搜索:
为讨摩托请小偷吃饭 吃了饭后车又被偷了
2008-04-24 08:2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半岛都市报4月23日讯(记者 张延平)“请小偷吃了顿饭,好不容易把摩托车要了回来,不料吃了饭后摩托车又被偷了。”今天上午,胶州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据刘先生介绍,4月19日,他在胶州一商场花3600元买了一辆摩托车。4月21日上午,刘先生要上班时发现,停在楼下的摩托车不见了。由于刘先生认识几个社会上的朋友,便没有报警,而且很快就得知了摩托车的下落。但朋友说,对方要求刘先生请吃顿饭,就把车开回来。刘先生遂信以为真,昨天下午,他找了家上档次的饭店,宴请几个小偷“朋友”。“吃饭前,他们就把摩托车开了过来,我检查了发现完好如初,就放心了。”刘先生说,吃完饭后,他便骑着摩托车回了家,并把车放在了楼道里。不料今天上午他上班时,发现摩托车又不见了踪影,再找到上次偷车的那几个人,对方死活也不承认。刘先生无奈,最终报了警。

编辑: 余梁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