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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家乐福价签不符 顾客获赔5倍差价

2012-02-19 05:03: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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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顾客张先生带着孩子在济南家乐福超市内看到了商标是“家乐福”的特供高脚套杯,每套标价8元,感觉挺实惠,就买了两套。结果在结账时,每套杯子却被收取19.9元,每套的价签差价达到了11.9元!

  18日,顾客张先生带着孩子在济南家乐福超市内看到了商标是“家乐福”的特供高脚套杯,每套标价8元,感觉挺实惠,就买了两套。结果在结账时,每套杯子却被收取19.9元,每套的价签差价达到了11.9元!经过一番周折,张先生获得了五倍差价共计119元的赔偿。此事提醒消费者,在超市结账时,要注意核对购物小票,看看实际收款与标价是否一致。图为事发后家乐福工作人员在核对标价签。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影报道

 

  超市出具的退差单据。
  服务人员在核对标价签。 (记者 周青先 摄)
  生活日报2月18日讯(记者 周青先)18日,在济南家乐福店,一位顾客因为购买了两套玻璃杯,获赔了119元差价,原因是家乐福再度出现了“价签不符”的低级乌龙。
  18日,顾客张先生带着孩子在超市内看到了商标是“家乐福”的特供高脚套杯,每套标价8元,感觉挺实惠,就买了两套。谁知张先生在结账时,每套杯子却被收取19.9元,每套的价签差价达到了11.9元,是商品价格的一倍多!张先生要求退货,收银员说因为商品已经扫描,无法退货。
  张先生交费后拿着发票找到服务人员处理,服务人员带他到货柜一看,巨大的促销牌上的标签还真是8元一套。服务员解释说可能是促销员搞错了价签。按照家乐福的规定,可以退5倍赔偿。经历了一番周折,张先生终于获得了五倍差价共计119元的赔偿。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这次买的东西少,感觉不对就多留意了一眼发票。如果按照一般的购物习惯,他根本就不会复查发票,那样就要多付出20多元了。
    ◎超市回应
    此事为与总部采购沟通失误造成
  此事发生后,记者与济南家乐福超市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一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随后该工作人员给本报发来书面回应:
  济南家乐福重视价格方面的诚信经营,每天对价格实行三道关的检查:早上上班用扫描器逐个扫描商品,以核对价签是否与系统价格一致;上午及下午价格监督检查小组分两次不定时抽查价签到位情况,落实促销价格执行情况;晚间下班后,按规定打印变价价签,并一货一签对应放置,确保有价格变动的百分百落实到位。
  今日之事确为与总部采购沟通失误造成,而且差错时间很短。给顾客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家乐福一直贯彻5倍退差承诺,现场发现失误后我们当即为顾客办理了赔偿,顾客也表示满意。今后我们一定加强该方面的沟通,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相关链接
    存价格欺诈,外地多家家乐福曾遭发改委处罚
  2011年1月26日,发改委在网站公布了对家乐福等超市的价格处罚通知,十余家家乐福门店的价格违法行为被曝光。此前,多地消费者举报家乐福等部分超市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2011年1月26日,发改委公布处罚名单,家乐福在长春、上海、哈尔滨、昆明、重庆、长沙等6个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所涉及的超市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小宗)

    假如没有多看这一眼   □本报评论员 于海霞
  发生在济南家乐福超市的这起“价签”事件最终以消费者获赔5倍差价,看似圆满地解决了。消费者张先生说,这次幸亏他多留意了一眼发票。假如,没有多看这一眼呢?
  家乐福在各地超市出现“标低价卖高价”的情况已经不止一次两次,翻看此前媒体的报道,昆明消费者到家乐福买前腿肉,每公斤被多收3元钱,发现问题后,顾客要求解释,还被一名家乐福员工打断了手骨;长春马女士在家乐福超市购买螃蟹,标价24.5元一斤,结账时变成29.5元一斤……不止一个消费者遇到这种“欺价”情况,那就说明超市的管理有问题。如果是偶然的弄错价格,为什么结账时每次都把价格往高处弄错,而不是往低处弄错呢?
  当然,这次济南家乐福的认错态度还是很积极的,出事后积极寻求谅解,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虽然,家乐福方面解释他们每天都对价格实行三道关检查,但这“三道关”还是堵不住错误的出现,这背后的原因在哪里呢?假如济南这名消费者还是像往常一样,结账后并不留意购物发票,他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呢?假如没有这多看一眼,超市会不会自己发现问题?假如没有这多看一眼,会不会还有更多的消费者权益受损呢?
  既然消费者无法信赖超市的诚信和细致,那就得靠自己。购物时,一定要看价签,结账时,也要及时核对购物小票,看看实际收款与标价是否一致。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与超市交涉,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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