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社会

济南交警集中整治16类交通违法行为

2013年02月21日 06:47作者:董钊来源:齐鲁晚报

1.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位置安装,或者安装时号牌有变形以及备胎、防撞装置等遮挡遮盖机动车号牌,影响机动车号牌识别的;2.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不足5mm,影响机动车号牌识别的;

  本报2月20日讯(记者 董钊) 济南交警开展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城市主次干道、国省道、高速公路等路段为重点,十六类交通违法行为将被集中查处。 
  1.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位置安装,或者安装时号牌有变形以及备胎、防撞装置等遮挡遮盖机动车号牌,影响机动车号牌识别的; 
  2.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不足5mm,影响机动车号牌识别的; 
  3.除临时入境车辆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外,其他机动车号牌安装时每面使用不足两个统一的压有发牌机关代号的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固定的,或未使用制式的固封装置的; 
  4.使用可拆卸号牌架或可翻转号牌架的; 
  5.使用光盘、名片(或者其他卡片、粘贴物品等)遮挡机动车号牌,影响机动车号牌识别的; 
  6.机动车号牌被泥土、灰尘、油污等污染后,影响机动车号牌识别的; 
  7.机动车号牌被硬物刮损、漆画、撞击、刮擦或者因交通事故、日晒等其他原因,导致号牌的底色或字符颜色有明显褪色,号牌字符的反光性能不一致或底色反光不均匀,号牌的安装孔损坏或其他物理化学损坏,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完整,影响机动车号牌识别的; 
  8.行车时后备箱未关好,影响机动车号牌识别的; 
  9.在机动车号牌上使用不干胶或其他粘贴物品等变造机动车号牌汉字、字母、数字等,导致机动车号牌内容信息发生变化的; 
  10.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
  1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12.未按规定放置、使用临时号牌的;
  13.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尾部放大号牌不清晰的;
  14.群众举报的涉嫌套牌假牌及遮挡、污损号牌的;
  15.有涉牌嫌疑的悬挂外省市号牌的;
  16.多次补牌补证、未粘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有多起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

责任编辑:王晓亮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

热点图片

>进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