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证明母亲没再婚?单身证明停办济南女子继承房产遇难题

2015-09-23 17:20:00来源:山东商报作者:

公证处要家庭情况证明才办继承公证 街道办要单身证明才给开家庭情况证明

继承房产遇单身证明难题

    “我也理解大家都有难处,但不能没有解决方案啊!”济南市民李女士的父亲已过世,要将房产证上父亲的名字改成自己的,公证处要求她到街道办出具一份证明,其中要包含父亲去世后母亲未再婚的信息。而街道办表示开该证明还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开具其母单身证明。不过由于9月21日起济南民政部门已停开该证明,这让李女士两面为难。如今街道办认为没有该文件,无法证明其母婚姻情况,不符合办事流程所以不能开,而公证处拿不到证明也无法为李女士办理继承公证。 文/图记者刘建宇

  去开证明,恰好遇到停办第一天

  李女士的父亲在历城区有一套房子,房产证登记房主为他自己。近日,因为需要办理一户一表,李女士为方便,想将过世父亲的这套房子以继承的名义过户到自己名下。“历城区公证处开了一份所需材料清单给我,其中需要我父母单位或街道办开一个证明,证明内容为房主XX于XX时间去世,房主的父母已于XX时间去世,房主的配偶无再婚记录,我是房主的独女。”李女士说,她当时也没想到,要求里的这句“房主配偶无再婚记录”一项证明会因为民政部一纸禁令,而导致自己的继承遇阻。“9月21日上午11点多,我到户口所在的历下区婚姻登记处,想办理母亲的婚姻记录证明,结果一上楼就看到门口贴着停办婚姻记录证明的通知。”李女士说,登记处工作人员听完她的诉求后,向她解释了停办的原因,并为她复印了一份民政部政策原文。“他们说让我拿着这个原文去给街道办看。”

  街道办就只认民政的结婚记录证明

  按照历下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嘱咐,李女士带着民政部公告到了所居街道办,可工作人员对文件并不买账。街道办工作人员向李女士解释说,按照办事流程,要想让街道办证明李女士的母亲未再婚,就必须拿着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结婚记录证明。“我问户口本不行么,他们说虽然大家都生活在一个街道,但系统都没联网,如果李女士的母亲再婚了,也不会主动报给户籍和街道办,因此他们也无从得知。”李女士说。

  如果没有街道办开出的家庭证明,公证处就无法为李女士办理继承公证,李女士恰逢山东民政系统停办“单身证明”当日去开证明,意外被卡在了政策的空当里。“虽然想了很多办法,但街道办就只认婚姻登记处开的那份婚姻记录证明。我说人家现在真的不给开了,街道办让我找谁能开这份证明就去哪里再开。”

  停办是好事,别让好事办成烦心事

  自上周三开始,李女士一直在为这份继承公证奔波,但连日的奔走让她觉得,整个过程有些“荒谬”。“因为涉及到婚姻法,公证部门需要证明母亲没有再婚,这样才不涉及其他伴侣和子女等继承人的问题,这我能理解。街道办作为基层单位,凡事都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这我也能理解。我理解大家都有难处,但再难也别把办事的老百姓夹在空当里呀,这事是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造成的,总得有个解决方案吧!”李女士说。

  因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突然停开,李女士对父亲房产的继承就此停在半空中,陷入无法继续进行的局面。在媒体关注下,昨日下午,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历城区公证处已主动联系李女士,让她带着其他相关材料再去公证处走一趟。“他也没说能不能办理,就让我带着其他材料去先看看。”

  至于今天能不能办成,李女士表示心里很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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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下一天仅十来人咨询单身证明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刘建宇)昨日,济南市民政局在其官网正式挂出《关于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记者走访济南各大婚姻登记处发现,前来办理或咨询单身证明的市民已寥寥无几。历下区登记处工作人员称,一天下来也不过十多个市民过问单身证明。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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