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泰安

新泰:让人民群众共享平安

2011-04-04 03:57:00    作者:记者 姜言明 通讯员 毛炳辉 赵文存 肖根法   来源:大众日报  

◆以平安协会建设为切入点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越级访人数下降57.22%
  □本报记者 姜言明
  本报通讯员 毛炳辉 赵文存 肖根法

  新泰市以平安协会建设为突破口,走出了一条依靠人民群众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让人民群众共享平安的新路子。
  2010年,新泰市来市访起数、人数分别下降13.24%、10.97%以上;越级访起数、人数分别下降42.86%和57.22%;“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刑事案件发案同比分别下降36.5%和24.8%。
  青云街道南公东村,不过900人。在村民要求下,2009年上半年成立平安协会分会,选出会员13人。今年65岁的村支部书记王立忠告诉记者:“由会员出面调解各种矛盾冲突,有时反而比村干部出面效果更好。协会成立以来,积极排查各种矛盾纠纷,大力宣扬法制意识。现在,打架斗殴现象绝迹了。”
  在村文化活动中心,记者发现,墙上的贴瓷画是市平安协会发放的《平安文化漫画系列手册》。而在村民的大门两旁,春联依旧鲜艳:“和睦生百福,平安值万金。”
  化解矛盾纠纷是协会的拿手好戏。俗话说:“官办一条线,民治一大片。”新泰平安协会扎根基层群众,与当事人身份相近、感情相通、沟通便利。协会注重吸收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等“三老”参加,他们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经验较丰富,善于从矛盾非对抗性上寻求共同点,德法并举,综合调处,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当事人心服口服。
  禹村镇一起一万多元的经济纠纷,前后打了12年官司,结果两败俱伤。在镇平安协会努力下,多年积怨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据统计,去年一年,全市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576件,成功调处3354件,调处成功率达93%以上,减少了矛盾纠纷进入信访和司法渠道的流量。去年9月至今,全市149件五年以上信访积案,已成功解决了86件。
  一年多来,新泰市平安协会在基层沃土中茁壮成长:全市20个乡镇街道和电力、教育、卫生三个行业均建立了平安分会,772个村组建了分会,覆盖了全市70%的区域。
  新泰市政法委副书记张新德认为:“平安协会的源头活水,在于机制创新。”
  2006年2月,新泰诞生了第一家平安协会——汶南镇平安协会。市委、市政法委顺势而为,构建党委、政府总揽全局,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市里把平安协会建设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考核,20个乡镇平安协会全部整合进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市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支持协会建设,购买公共服务。
  从去年7月开始,他们进一步探索把党支部建到平安协会,把党的领导与人民群众民主参与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用新泰市平安协会负责人的话说,平安协会离开党的领导就失去了“魂”,离开政法部门的支持就失去了“力”,离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就失去了“根”。
  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这种“立体三角架构”作用愈发突出。他们形象地概括为:党政领导坐镇指挥,平安协会打头阵、公安机关压住阵、基层党群组织迅速跟进。
  去年4月,新泰组织了“铁砂风暴西部行动”,抽调600余人联合执法,取缔非法铁砂矿洗选点195处,刑事拘留17人。行动前三天,禹村镇平安协会逐家逐户摸排走访,宣传政策,动员大多数业主拆除设备,掌握第一手情况,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信息。
  新泰市平安协会在党委、政府和突发事件间建起缓冲带,赢得了时间,掌握了主动。张新德说:“缓冲带越长,处突时间越短,节省的是大量的政府成本,维护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山东能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千亩工业园项目,28天完成了326户拆迁任务,没出现一例闹事上访。项目所在地东都镇组织西都社区平安分会30名会员,广泛搜集社情民意,把群众的合理要求及时反馈给拆迁指挥部,使安置和补偿更合理,确保千亩工业园项目顺利落地、投产。
  新泰市委书记郭德文对记者说:“深化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促进社会平安建设,归根到底是为了发展,归根到底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去年,新泰市实现生产总值585.5亿元,同比增长13.9%;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0亿元,增长2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9596元、8891元,分别增长11.7%和13.6%。在第十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科学发展百强县排名中居第23位,并入选福布斯第二届中国大陆最佳县级城市。
解西伟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