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本月底结束

2014-07-28 10:26:00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杨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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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7月27日讯枣庄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本月底结束,届时将上报录取数据,不再补充录取。在外地市参加考试者,须提供外地市级以上成绩及录取证明、本地户口本等材料,经有关招生学校同意后,限参加第二批次学校录取。录取数据核实无误后,注册2014级普通高中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本报枣庄7月27日讯枣庄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本月底结束,届时将上报录取数据,不再补充录取。目前,第二批次录取学校正在进行发榜和录取。

  据了解,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枣庄九中、枣庄十六中、枣庄四十六中,枣庄十八中,枣庄五中、枣庄现代实验学校,滕州二中新校、滕州三中、 滕州五中、滕州七中、滕州十一中、滕州实验中学、滕州善国中学,发榜及录取时间为7月25至30日。7月31日录取结束,不再补充录取。

  在外地市参加考试者,须提供外地市级以上成绩及录取证明、本地户口本等材料,经有关招生学校同意后,限参加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所有学校录取时实行在最低控制线之上按照招生计划划定本校各类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在录取线上录取的办法。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予录取和注册。学校普通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由高中学校报所属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与录取实际划定、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艺体特长生录取按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简章录取。

  发榜数据必须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开学时考生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到。学校将对考生本人、准考证、户籍材料“三对照”。凡不符合要求、数据库编制不正确、考生信息不准确、超计划录取的均不予注册,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录取数据核实无误后,注册2014级普通高中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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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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