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全面实施 户口农业与非农业不再有区别

2014-07-31 10:15:00来源:大众网枣庄频道 作者:孙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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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意见》,记者咨询了枣庄市公安局户籍科的相关工作人员,据户籍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枣庄早在多年以前就已经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为居民户口。

  大众网枣庄7月30日讯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出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而对于枣庄来说,早已没有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区分。

  记者了解到,《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二是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三是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同时,《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和实现路径,要求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针对该《意见》,记者咨询了枣庄市公安局户籍科的相关工作人员,据户籍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枣庄早在多年以前就已经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为居民户口。

  “该《意见》刚刚出台,我们会结合新发布的这个政策,结合枣庄当地的实际情况会制定出台一些具体的政策,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这一块,枣庄已经实行很长时间了,在枣庄地区早已经没有农业与非农业之分了,都是居民户口。”枣庄市公安局户籍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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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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