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济南7月12日讯 (记者 雍坚 实习生 刘富军)济南市200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在引导和调控毕业生就业方面出台系列针对性措施,落户手续趋于简化,档案管理更加灵活。 记者今天从2002年济南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获悉,毕业研究生来济就业继续实行“四不限”接收政策,并享受济南市有关优惠政策。其在历城(建成区以外部分)、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下称2区1市3县)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接收和落户手续,也可在济南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户口落入该中心的集体户口;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全市范围内就业,2区1市3县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外地生源取得学士学位的非师范类本科生来济就业,暂无接收单位的,可先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接收手续,再落实就业单位,师范类到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控制非济南生源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进济就业;中专毕业生主要是面向生源地就业;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特困毕业生在就业上将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此外,对到高新技术企业、非国有企业、城市社区和农村、西部省区工作,以及创办经济实体、自谋职业、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届毕业生,济南市今年还出台了具体的鼓励政策,从档案管理、户口迁移、职称评定、派遣资格等方面为他们大开“绿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