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德州将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6-06-30 07:11:00来源:大众网作者:庄滨滨

  大众网德州6月29日讯记者 庄滨滨 通讯员 辛娜)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即将启动。自7月1日零时起,德州市参加改革的10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后,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等解决。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相关调整医保可报销

  市属、区属各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及医院加强核算、降低运行成本等途径,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优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

  医保报销政策方面,因实行药品零差率和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而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改革编制人事薪酬制度 医务人员不设创收指标

  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方面,市属、区属公立医院根据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经主管部门(单位)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按规定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并执行用人计划,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公开招聘,分类管理,可以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完成后,公立医院及时将新进人员名单报本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市属、区属公立医院将制(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医务人员薪酬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 对10家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参加改革的各城市公立医院严格执行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政策。坚持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政策,发挥基本药物用药主导作用。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组织开展对参加改革的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制定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机构编制调整、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额、院长奖惩任免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考评结果。加强信用管理,将公立医院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等异常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监管。

  附参加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名单(共10家)

  一、市属公立医院

  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德州市中医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二、区属公立医院

  (一)德城区

  德州市市立医院、德州联合医院。

  (二)陵城区

  陵城区人民医院、陵城区中医院。

  三、行业管理医院

  德州市优抚医院。

  四、国有企业医院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医院。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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