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跨省界签定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2016-07-27 06:25:00来源:大众网作者:翟岩

  

  德州、沧州、衡水三市环保局负责人日前共同签订联动协议

  

联席会议现场

  大众网德州7月26日讯记者 翟岩 通讯员 赵晶 刘磊)7月26日下午,在沧州衡水德州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上,德州、沧州、衡水三市环保局负责人共同签订《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各市在边界地区实施区域联合执法和协商解决环境问题搭建了更为直接和广阔的平台。

  据介绍,为共同防治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深化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交流合作,妥善解决边界环境污染纠纷,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本着“联合治污、团结治污”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德州市与河北省沧州市、衡水市达成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机制,主要包括共防共治、属地管理、自查自纠、联合执法、联合监测、信息共享、协同应急处置等具体内容。

  协议要求,各签订单位应以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提升为目标,本着“互信互谅、精诚合作”的原则,加强团结协作,对边界地区的突发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共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发生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和跨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相邻各市要在团结协作的同时,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印发简报、相互致函、案件移交等形式,建立边界地区环境执法信息交流平台,定期通报本辖区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土小企业整治、信访舆情受理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边界地区环境污染问题。

  此外,协议还规定,本着“早发现、抓苗头、细排查、严整改、堵源头”的工作要求,各协议单位要积极开展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环保专项行动,抓好环境信访和媒体反映环境问题的查处工作,及时发现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必要时果断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对土小企业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受污染的地区要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消除或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危害。

  据悉,这是德州市环保部门首次跨省界和其他地区环保部门签署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德州、沧州、衡水三市建立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为解决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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