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纪委监督换届风气 监督重点三类人八大事项

2016-09-25 06:57:00来源:德州广播电视台作者:奏嘛 晓易

  跑官要官、送钱送物、拉票贿选……是换届期间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易发期。为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市纪委近日印发《德州市纪委监督换届风气落实监督责任的分工方案》,聚焦重点,细化分工,切实加大对县乡换届风气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效预防、坚决查处换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重点监督三类人八大事项

  换届期间,全市各级纪检机关的重点监督对象为:拟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拟新提名的领导干部以及继续提名的领导干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换届选举、考察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特别是各级组织部门、考察组成员和其他换届机构工作人员等。

  重点监督事项:造假骗官、跑官要官、送钱送物、拉票贿选等问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违背组织原则,搞小圈子、小团体、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问题;换届期间违规请吃、吃请,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以及其它违规用人等问题;领导干部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履责不力、失职渎职,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等问题;故意捏造歪曲事实、散播小道消息、诬告陷害、威胁恐吓等干扰、破坏正常换届选举工作等问题;换届选举期间跑风漏气、铺张浪费,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会议等会风会纪问题。

  全过程监督换届风气

  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将监督贯穿换届全过程,协助党委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行明察暗访,营造监督无处不在的氛围。

  在选派人员参加换届考察工作时,既履行考察职责,又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全程监督作用,既当“考察员”,又做“监督员”,履行好保障推进职责。派员参与换届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参与换届风气巡回督查和选举现场督导,对选举期间“两代表一委员”及其他参与换届人员会风会纪进行监督。加强与组织部门协作,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的各个关键环节。

  严查快办换届违纪问题

  换届期间,各级纪检机关将建立换届纪律问题线索专门台账,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快速反应、优先处置、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确保问题线索不留置、不过夜。

  对换届中的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换届纪律执行力和震慑力。与组织部门、司法机关协作,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实行立项专办,快速行动、精准突破,抓住现行、果断处置,确保15个工作日报送核查结果。对反映线索清楚、情节严重的问题进行直接核查或重点督办,对各地查处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实地督办。对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等干扰换届工作以及威胁恐吓等破坏选举工作的问题,依纪依规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将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履责不力将被严肃问责

  对经查属实的违纪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群众有反映但没有查实的,要对被反映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抓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问题较多的地方,约谈其县市区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

  对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给予调整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