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出台意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每所学校都有民警

2016-09-30 06:36:00来源:德州广播电视台作者:奏嘛

  今后,我市所有的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将确定1名公安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定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同时学校每两周至少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并将安全教育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和中小学期末考试内容。28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将加强学校安全、治安安全、道路交通和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卫生防疫安全和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以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安全教育将纳入中小学期末考试

  《意见》提出,我市今后将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将学校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以及教育部门监控平台,逐步建立学校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建立警校联动机制,公安民警每月到学校工作不少于1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师生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每校都要确定1名公安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定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管控,将城区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学校周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治安复杂地区,在上下学高峰 勤 务 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学校及周边的守护巡控。

  在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方面,每两周至少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将安全教育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中小学期末考试内容和市、县两级优质课(课件)评选范围,多形式开展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实践活动。

  学校建设食品安全快检室

  在饮食安全方面,我市将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快检室建设。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小型快速检测室,配备食品快检人员并进行培训考核,配备食品中心温度计、多通道农药残留定量快速检测仪、试剂及试剂冷藏柜等检测设备,开展快速检测,快速筛查不合格食品,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我市还将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治理,达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厨房清洁、加工规范。

  学校周边新增工商户将严审

  针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我市今后将加强预防学生溺水管理。水利、城管执法等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将加强危险水域安全管理,配备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开展学生上下学途经和经常活动区域水域的排查巡查,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在学校周边市场,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严把登记准入关,严格审核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严厉打击学校周边经营户掺杂使假、出售变质食品和销售不合格儿童用品等违法行为。

  在文化娱乐市场方面,文广新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法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发生安全事故应在20分钟内报告

  根据要求,今后市、县(市、区)将建立统一领导的学校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学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学校安全事故发生2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同时报告市教育局(市属学校直接报告市教育局),40分钟内书面报告,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对迟报、漏报、瞒报,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时,我市还将落实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顿;发生学生伤害责任事故的,依法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校外单位或者人员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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