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管理政策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2016-12-02 07:34:00来源:大众网作者:翟岩

  大众网德州12月1日讯记者 翟岩)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出行”的深入发展,网约车已走进市民的生活,但其在方便市民日常出行的同时,也因缺乏法律法规监管,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大众网记者从德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0号令)文件精神,结合德州市实际,起草了《德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和《德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两个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德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规范出租汽车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促进巡游出租车与网约出租车融合发展。其中,对巡游车经营权实行实行经营权期限制,中心城区(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具体期限为8年;新增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本次改革前的巡游车经营权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德州中心城区要统一车身颜色(保持现有车身颜色)、标志标识,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准使用;中心城区新增和延续经营巡游车排量不得低于1.6L、车辆轴距2600毫米以上;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和高档车型从事巡游车服务;建立巡游车经营权退出机制,对在经营期内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影响恶劣涉稳事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对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德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进一步理清非法营运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界限,明确了合乘出行内涵和具体认定标准。其中,网约车驾驶员应持有运营地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经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后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车辆应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足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注册日期不得超过24个月、行驶里程不得超过5万公里;5座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1.8L或1.4T、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不小于200公里;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1.6T或2.0L、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规范网约车标识,统一在汽车驾驶台前端放置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台牌,方便市民更好的识别和监督网约车,车辆不得喷涂或张贴专用颜色和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等出租汽车专用设施设备。

  此外,为更好地完善政策,兼顾各方利益,从昨日起,德州市交通运输局就两个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登录可以登录德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zhou.gov.cn/)或德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www.sd-dzjt.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12月30日前,市民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形式进行意见反馈,信函邮寄至德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邮编:25300(收);电子邮件发送至:dz2583@126.com。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李超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