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今年办7000件援助事项

2015-05-28 15:23:00来源:大众网作者:王亚男
济南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12345热线
    大众网济南5月28日讯记者 王亚男)28日上午,济南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电话,详细介绍了司法局的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治宣传“三大方面、13项职能”,并承诺将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谢圣仁说,今年山东取消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承诺全年办理7000件法律援助事项。
  三大方面、13项只能诠释司法局职责
  谢圣仁说,司法局主要是管理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概括起来说,有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治宣传“三大方面、13项职能”。其中,法律服务职能包括管理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12348法律咨询专线和组织国家司法考试等7项职能;法律保障职能包括管理和指导监狱、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4项职能;法治宣传职能包括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2项职能。法律服务直接贴近民生,法律保障积极参与“平安济南”建设,法治宣传方面努力创建“法治济南”,可以说“三大方面、13项职能”都与济南市民密切相关。
  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列入18件为民实事之一
  在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今年,济南市政府已将构建市、县(市)区、乡(镇、办)、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列入18件为民实事之一。一方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水平。济南市司法局将在今年上半年建议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此外还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功能。在去年建成济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实体、热线、网络媒体、流动便民”四大平台,提升12348法律服务热线职能,将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和律师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公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国家司法考试等管理审批服务职能进行优化整合,推行“一站式”服务。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龙头,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1000个村居(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室(站),形成“四横四纵”、一站式、综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县(市)区司法局建立综合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教育“四个中心”,逐步建立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社区)法律服务室,实现“四个全覆盖”。
  12348法律热线等四途径服务市民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四大服务途径。”谢圣仁说,四大途径一是热线电话,目前“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目前已增加到6部,实行早8点到晚8点全年无节假日12小时人工接听和夜间自动答录工作制,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受理法律咨询。热线还与济南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公安局“110”热线等36条热线保持协调联动机制,方便市民处理相关事务。途径二是登陆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济南市司法局在门户网站开设了网上“便民服务大厅”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弹窗,开通了济南律师协会、泉城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3个法律服务网站。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率先开通了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共平台,并推出了“法援在线”微信服务平台,广大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寻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第三种途径是是基层工作站,在基层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济南市司法局广泛设立了各种司法行政工作站,比如:148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工会、妇联、共青团、老龄办、侨办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市妇女维权服务团工作站”、“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站”,还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一处”联动,推进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室、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络员“两室一员”建设,使市民得到更加全面优质便捷的法律综合服务。此外还在媒体开办“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栏目,开展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全年班7000件援助事项
  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行为。今年,济南市司法局在原有若干惠民利民措施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了济南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18件实事之一。济南市司法局以“绝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为目标,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承诺全年办理7000件法律援助事项。同时打造多功能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便民直通车”,打造以济南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点为依托,济南法律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多功能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做到每周一、二、四、五在济南范围内流动运行,随时随地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解答法律咨询,重要节日和场合可随时增加活动次数。
  此外,济南市司法局继续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济南市内五区受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县(市)区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7倍以内。2015年4月1日,山东取消了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的限制,这样就可以让符合条件的受援对象申请的所有维权事项都能得到法律帮助。同时,济南市司法局还增建更多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年内计划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目前已经建成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包括:济南市看守所、铁路看守所、长清看守所、市中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在筹备建立的工作站包括:市检察院、部分县(市)区基层法院及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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