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处罚9家污染环境企业 共罚96万元

2016-05-25 17:49: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济南525日讯(记者 尹延杰)大众网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环保局了解到,24日,济南市环保局向社会公布了一批环境违法信息,9家企业被处罚,罚款共计965810元。

  据了解,济南万方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型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在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于201510月开工建设。被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处以10万元罚款。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化药物神经节苷脂技术改造项目在未取得环保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被责令立即停产,处以15万元罚款。重汽集团济南考格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弃用,被处以10万元罚款。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中COD浓度达96.3mg/L,超过规定限值的0.605倍,对环境造成了污染,被处以6090元罚款。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物料堆场内有一堆矿粉堆未覆盖,面积约600m220m*30m),造成扬尘污染。被处以3万元罚款。

  山东钢铁集团济钢板材有限公司120m2 烧结机圆筒混料机密封阀因年久失修,腐蚀严重,有扬尘排出,造成扬尘污染,被处以5万元罚款。又因该单位酚氰污水厂污泥约20吨露天存放于该公司东二料场,被处以1万元罚款。济南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除正常排污口外,在污水处理设施集水井与沉砂池之间通过暗管将部分污水排放至厂区雨水管道,并最终流入北沙河。被处以10万元罚款。山东欧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东泺河中水站外排废水中氨氮浓度达31.7mg/L;超过标准规定限值2.96倍,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另查明,该单位应缴纳排污费69647.00元。被处以348235元罚款。

  山东国辰实业集团环境设施运营有限公司英雄山边沟污水处理站废水中氨氮浓度达20.2mg/L;超过规定标准的1.52倍,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另查明,该单位应缴纳排污费14297.00元。被处以71485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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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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