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增发部分近期将补发

2015-05-23 08:55:00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作者:高杨 郭召利

    大众网济宁522日讯(记者 高杨 通讯员 郭召利)近日,记者从济宁市人社局获悉,济宁从今年1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发部分近期将陆续补发,最迟6月底前补发完毕,此次上调养老金首次将缴费年限纳入计算标准,将惠及全市19.7万企业退休职工。 

    本次调整的范围是201412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遍调整由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三部分组成。定额调整按每人每月125元增加,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即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90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4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据济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下列人员还将获得适当倾斜:201412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11日至12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此外,20141231日前已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建国前老工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399元。增加标准是: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5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7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95元。本次增加的待遇,作为计发13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高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