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安推十六条便民新举措 业务办理更接地气

2015-08-26 14:40:00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作者:李丹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中公安民警介绍破获的系列案件

基层派出所打造“亲情户政 满意自拍”

案件中收缴的赃物

大众网济宁826日讯记者 李丹826日,济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济宁市公安机关出台护航经济发展便民利民措施十六条,涉及许可服务、户籍、出入境、车管、治安、刑警、经侦、消防等警种,涉及治安审批、户籍身份证办理、出入境证照办理、车辆管理、消防服务等具体事项。

据了解,此次便民利民十六条是经过座谈讨论、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慎重研究决定。其中,属缩短行政审批时限的有1条,属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有1条,属精简行政审批的有3条,属新拓展服务渠道和搭建新便民平台的有5条,属方便群众服务企业的有6条。

护航经济发展便民利民措施十六条的出台,极大地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限,精简了行政审批程序,拓展了服务渠道,方便了群众服务企业,优化了发展环境。

 

    延伸阅读:

 

    济宁市公安机关出台护航经济发展便民利民措施十六条

 

    一、实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除车管和出入境业务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实行受理窗口接待首问负责制,将申报条件、所需材料、程序时限、咨询电话等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车管所综合服务大厅设立引导员,实行挂牌上岗,方便群众监督。

 

    三、打击各类霸恶违法犯罪行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设立打黑除恶办公室,公开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深挖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干扰项目建设施工、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生产经营秩序的霸恶犯罪线索,快侦快破,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四、建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打防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经济犯罪专项打击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突出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五、打击、防范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建立合成作战机制,会商研判目标案件,开展线索经营,适时侦查破案;完善天网工程、网格化巡防、老旧小区封闭管理、智能防范小区建设等,采取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等手段,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压减多发性侵财案件发生。

 

    六、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对申请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许可的(5000人以上的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5000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市县两级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对申请办理典当业特种行业和爆破作业项目许可的,市级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七、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将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由市级公安机关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

 

    八、直接审批签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再次签注申请,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九、增设两处公民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在市中分局、任城分局分别增设受理点,方便城区居民就近办理出国境证件。

 

    十、安装“满意拍”系统,在户籍窗口实现“多拍优选”,为办理其他证件的群众提供免费照相、免费拷贝数码照片服务。

 

    十一、提供常住户口申请登记便利条件,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以外人员,在本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十二、提供上门服务,为招聘规模大于10名流动人口的社会用工单位上门办理、发放居住证。

 

    十三、实施消防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在互联网公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通告工信、住建、工商、银行、保险等部门。

 

    十四、开展社会应急救助工作,由消防部门积极提供野外遇险、被困电梯等社会救助。

 

    十五、推进车管业务服务窗口延伸,在城区及各县市区内选择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网点设置“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的要求,合理布局,统一规划,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新车注册手续。

 

    十六、开展刑事案件回访查询服务,除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回访查询后有碍侦查的刑事案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建议;开通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告知查询方式,让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公安机关触控查询机查询办案单位、案件进展情况等。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宋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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