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兰庭“提钱”交房:交钱收房后才可验房 各项开口费陷迷局

2016-06-29 11:12:00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作者:

金色兰亭售楼中心

  大众网济宁6月29日讯  近日,华都金色兰庭多位业主拨打济宁大众网新闻热线(0537-2372789)反映,金色兰庭三四期楼盘提前交房,本是件令人开心的事,但华都房地产开发商要求业主“先收房后验房”,并在交房过程中存在不合理收费现象。对此,记者进行了多方走访。

开发商让业主交房前交清的费用清单

  业主不满:先交钱后看房,霸王条款让人无法接受

  金色兰庭三期的一名业主告诉记者,他在接到华都房产开发商提前交房的通知后很开心,但他随后对交房的流程表示不解和愤懑:“开放商设定的交房程序是,先把费用清单上的钱交了,再办理上房手续签字收房,然后才给钥匙看房验房。我们作为买房的消费者,不先看房就先交钱,这完全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先收房后验房这种霸王条款,让人无法接收,这钱交的心里没底。”

  “买房子的时候我们都已经付清了合同里规定的款项,交房过程中不应该再乱收费,但是华都房产给我们的交房费用清单中,包括暖气开口费、燃气初装费,还有计量表、智能表等多项费用上万元,这些费用有没有相关部门的定价和收费标准?尤其像暖气和燃气开口费,国家都已明文规定这些费用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得再重复收费了,华都房产还再收,而且还不给发票,就一个简单的收据,收费项目上也不写清楚到底是什么费,就一个’垫付费用’一概而过,有偷梁换柱的嫌疑。”三期业主说。

  “我们很多业主拿到的费用清单上,都有面积补差这项收费,90平米的户型,到了开发商这实测面积就比90大,这样我们在办理房产证时就得多拿一些契税和面积补差价,加起来好几千元。我们对实测面积的准确性表示怀疑。”一位业主说。

开发商给业主的开口费收据

  开发商:交房流程有行规,开口费系开发商代垫费用

  针对金色兰庭三期、四期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华都金色兰庭销售中心。

  关于交房流程的问题,开发商一名销售经理表示:“我们的流程的确是先交清消费清单上的费用,因为那上面的费用是由我们开发公司先行垫付的,我们并没有拿那些钱,公司垫了钱,业主应该把这个钱交给开发商。费用交清后,到我们这来办理验房手续,核实业主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然后我们会陪同业主去看房,在看房过程中,房屋可能会有瑕疵或有让业主不能接受的地方,业主可以提出来、可以拒收,我们会记录并整改,整改完了再来看。(先收房还是先验房)这个没有什么硬性的规定谁先谁后,行规就是这样,没有哪个开发商可以等所有验房之后都没问题了再来交费的。”

  关于各项开口费的问题,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说:“开口费这个问题不是我们开发商收的,济宁市目前还没有实施大配套制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制度),至于为什么还再收,这个应该是相关部门该解释的问题。钱不是我们收的,我们只是先行垫付了,开口费价格都是各经营单位提供的,也不是我们定的。如果有业主想要开口费发票,他可以找专门的审计部门来查,或者去热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去问,去看我们到底有没有把这笔钱交过去了。发票我们是有的,这个属于公司财务,公司不可能将财务明细拿给每个有质疑的业主看,财务是相对保密的,有问题可以找审计部门查。”

  “关于实测面积的问题,这个是有误会的,业主认为实测面积是我们开发商操作的,实际是我们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测量的,这个我们不是专业的,业主也不是专业的,如果业主对此有疑问的话,可以和房管部门沟通,我们再找第三方测绘部门来测,如果测出来有问题,相关的费用是可以再沟通的。”该工作人员说。

  开口费定价标准和政府监管部门成“悬案”

  关于金色兰庭三四期业主和开发商反应的开口费收费争议问题,记者来到济宁市住建局。住建局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济宁地区一直在收取开口费,我们也向市里相关部门进行过多次提案,现在是旧规已废、新规未出,对该不该收取开口费存在制度上的空子。开口费的定价标准和依据由物价部门制定,根据谁定价谁监管的原则,开发商或热力公司等收取的各项开口费,其价格由物价局的相关部门监管。”

  记者随后来到济宁市物价局。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根据《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等相关文件,水、热、气、电等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该费用在性质上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属于政府性基金,不再由物价局统一定价,交由市财政局和住建局定价和监管。”

  记者随后又来到济宁市财政局。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开口费问题不归财政局负责。(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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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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