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不动产登记中心启动 结束各项不动产分散登记历史

2016-09-29 18:21:00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作者:史欣欣

  大众网济宁9月29日讯记者 史欣欣)记者了解到,自9月27日起,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正式启动,具体承办市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首日发出三份不动产权证书,由此济宁市区结束了土地、房产、林地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

  济宁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林权、抵押权、地役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以及其他各类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其分中心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停止发放土地、房屋、林权等权属证书。从27日开始,包括房产证、土地证在内的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将不再颁发,取而代之的是新的不动产权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落实《物权法》规定,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的一项有效手段,不仅可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更能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最近其他部门的系统升级,他们的工作将于10月8日重新开放办理。

  同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与之前办理相比,费用没有额外增加。另外,原有登记证书也不会作废。济宁市不动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业务的办理大体分为四个流程,首先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提交材料,接着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及书面给出受理通知、实地查看测绘,最后是完成登记。由于第三步需要实地测绘,以保证市民的合法权益,所以时间上不好掌握,但通常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可以来我们中心进行咨询,办事大厅里开放了25个窗口进行服务,而且也有各项业务具体的办事指南,以帮助百姓申请不动产登记前准备提交材料。”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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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司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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